-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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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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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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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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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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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人大常委会机关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401000
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汇总录入户,其主要职能是(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政务、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气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草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行政职责。(4)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5)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做好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实施扶贫项目。(6)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7)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9)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10)承办森林草原防火、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11)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12)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年末机构数4个。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与去年相比,行政单位无变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减少0个,事业单位减少4个,原因为根据石室字〔2024〕7号文件,本年度机构改革,由原来的8个中心合并为3个中心。但是今年仅2个独立核算机构:分行政和事业独立核算机关汇总填报。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宝秀镇人民政府
2.宝秀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3.宝秀镇党群服务中心
4.宝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宝秀镇年未在职实人数95人,比去年95人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员9人,与去年9人相比无增减变动;政府机关人员25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1人;与去年相比减少4人,原因为本年度调出3人,退休1人;事业单位人员58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人,原因为2024年宝秀镇新招录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原因为宝秀镇离休人员于2024年8月30日去世;遗属补贴人员9人,无增减变动。其他人员共0人。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异龙湖保护治理为统领,顽强拼搏,承压奋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较好完成了宝秀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是坚持产业转型,优化产业结构;二是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坚持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五是坚持底线思维,提升保障能力;六是坚持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43163988.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27055.11元,占总收入的96.67%;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36933.52元,占总收入的3.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23879.15元,下降14.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41427.56元,下降15.13%,原因为本年项目减少,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事业收入增加0元;经营收入增加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其他收入减少82451.59元,下降5.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43260910.57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7648.20元,占总支出的59.42%;项目支出17553262.37元,占总支出的40.58%;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09602.62元,下降14.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8922.90元,增长3.12%;项目支出减少7888525.52元,下降31.01%,原因为本年项目减少,项目支出下降;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经营支出增加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07648.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9812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9524.89元,占基本支出的6.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53262.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42112.00元。
石财预〔2024〕1号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47927元;石财预〔2024〕1号人大会议经费33440元;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宝秀镇一般公用经费104200元;石财预〔2024〕1号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50000元;石财预〔2024〕1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76000元;石财预〔2024〕1号2024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60000元;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宝秀镇一般公用经费27432元;石财预调整〔2024〕214号宝秀镇公共事务工作经费120000元;石财预字〔2024〕21号宝秀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工作经费999896.23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民政所办公用材资金11162元;石财预字〔2024〕第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政府)补助资金6572元;石财预调整〔2024〕108号异地调保护治理征地补偿款经费174399.45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政府工作经费10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经费2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异地调治理工作经费11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园区道路修缮工作补助经费3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石屏县铁路护路办铁路护路工作经费1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石屏县宝秀镇利息收入31.62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2022年宝秀镇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工作经费168000元;石财预〔2024〕1号2023年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经费5000元;石财预〔2024〕1号2024年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经费30068.5元;石财预字〔2024〕8号宝秀镇人民政府纪检谈话室建设经费70000元;石财预〔2024〕1号纪委工作经费29999.69元;石财预〔2024〕1号党代会议经费23980元;红财行发〔2024〕43号2024年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经费62208元;红财行发〔2023〕26号拨红财行发〔2023〕26号组织专项工作经费91473元;石财预调整〔2024〕81号2023年度“党建+段长责任制”乡镇工作经费20000元;石财预〔2024〕1号2024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5000元;石财预〔2024〕1号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大比武专项经费50000元;石财预〔2024〕1号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整治经费10000元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宝秀镇一般公用经费32414.99元;石财预〔2024〕1号2024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补助资金1200元;红财教发〔2024〕55号2024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0000元;红财教发〔2024〕1号2024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4900元;红财教发〔2024〕88号2024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资金18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农村劳动力调查及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经费37517.42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创业担保工作经费1191.4元;石财预调整〔2024〕202号农村公益性公益建设补助资金200000元;石财预〔2024〕1号2024年“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经费30000元;石财预字〔2024〕3号宝秀镇移民产业扶持项目用地转征报批费补助资金2519033元;红财资发〔2024〕9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8160元;石屏县宝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工作经费200元;石财预〔2024〕1号农综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317254.39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杨新寨村委会十老寨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60750元;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宝秀镇一般公用经费2726.52元;红财资开发〔2023〕59号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369241.58元;石财预字〔2024〕43号石屏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资金20000元;红财资开发〔2024〕36号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6084.41元;石财预〔2024〕1号宝秀镇2023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7075元;红财资开发〔2023〕59号公益林管护补助专项资金17915.45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移民产业扶持项目项目前期费用支出4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4〕29号2024年县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66798.6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水务工作经费33600元;石财预调整〔2024〕1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49996元;红财农发〔2024〕早龙湖入湖河道及小区排水区河库渠清理整治及维护工程项目外设补助资金40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早龙湖主要出入口河道管护专项资金8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早龙湖主要出入口河道管护(尾数)专项资金20000元;红财农发〔2024〕81号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宝秀社区小偷向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450000元;红财农发〔2023〕24号宝秀镇小偷向村乡村功能提升资金225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2024年吴营村委会农业产业道路项目经费500000元;红财农发〔2024〕95号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凤山村委会坝丫寨村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资金250000元;红财农发〔2023〕115号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哥白孔村委会皮坡村农业灌溉项目资金800000元;红财农发〔2023〕115号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棉花冲村委会杨梅分拣场所项目资金4000000元;红财农发〔2024〕41号石屏县2024年产业帮扶项目经费121570元;红财农发〔2024〕95号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棉花冲村委会杨梅分拣场所项目经费380000元;红财预发〔2024〕114号石屏县宝秀镇宝秀社区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000元;红财预发〔2024〕117号2024年宝秀社区中粮街、四排街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经费1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4〕1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宝秀镇宝秀社区竹林村村内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6800元;石财预调整〔2024〕1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宝秀镇村内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20900元;红财行发〔2024〕35号2024年江河州石屏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州级补助经费6648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民生事业专项资金492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石灰塘村坡头组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73000元;石财预字〔2024〕第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农综)补助资金1572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异龙湖流域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96800元;石财预字〔2024〕5号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50000元;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2024年乡村振兴“乡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8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4〕19号宝秀镇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37000元;石财预〔2024〕1号宝秀镇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39000元;石财预〔2024〕1号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推进整改工作经费100000元;石财预字〔2024〕32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54000元;红财资发〔2023〕25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53095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消防工作专项(尾款)资金4000元;石财预〔2024〕1号“一队一站”建设经费2114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宝秀镇消防工作专项资金16000元;红财资发〔2024〕11号宝秀镇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20000元;红财资发〔2024〕11号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40000元;红财资发〔2023〕44号宝秀镇杨新寨村委会十老寨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00000元;红财社发〔2024〕84号宝秀镇农村公益性公益建设项目资金147000元;红财资发〔2023〕20号福利彩票公益金(州本级)补助经费300000元;红财资发〔2024〕37号宝秀镇杨新寨村委会十老寨村七组老年活动室经费200000元;红财综发〔2023〕44号宝秀镇李家围村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资金20000元;红财综发〔2023〕44号宝秀镇亚花寨村委会亚花寨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00000元;红财综发〔2024〕37号宝秀镇定兴寨村委会龚家房子老年活动室经费200000元;红财综发〔2023〕44号宝秀镇小官山村委会阿弥田村老年活动室改造补助资金70000元;红财综发〔2024〕25号体彩公益金补助经费20000元;红财综发〔2023〕34号宝秀镇许刘营村委会大杨营村村内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412元;红财综发〔2024〕19号石屏县宝秀镇许刘营村委会盘营村许刘营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95515.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21%。与上年相比减少7058354.56元,下降15.91%,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9269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47172.2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927.00元;人大会议33440.00元;代表工作226000.00元;参政议政60000.00元;行政运行8706285.1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0867.68元;事业运行641533.80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35068.50元;行政运行70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999.69元;行政运行1277547.3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980.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9287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人员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29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主要用于兵役征集14990元,民兵10000元,其他国防动员支出5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6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5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151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3%。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226779.53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7900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6833.7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文化和旅游类项目支出,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138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完成年初预算的79.29%。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8847.40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40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24740.7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3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7458.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061.69元;死亡抚恤349772.00元;殡葬200000.00元;拥军优属3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离休人员去世,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551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89497.56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5949.55元;计划生育服务8640.00元;行政单位医疗287617.65元;事业单位医疗513086.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94723.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995.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卫健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16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48840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1%,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89497.56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5949.55元;计划生育服务8640.00元;行政单位医疗287617.65元;事业单位医疗513086.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94723.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995.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预算农林水类项目的支出,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公路养护15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100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9%。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8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300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自然资源相关项目的支出,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13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281371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8%。主要用于消防应急救援211400元,地质灾害防治6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的项目支出,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452.00元,决算为437333.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5579.46元,增长231.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416.00元,决算为1870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78%,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0258.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2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3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7075.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504.46元,增长8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452.00元,支出决算为437333.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5579.46元,增长231.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416.00元,决算为1870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0258.6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36.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8707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8504.46元,增长/下降8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根据红机管车复〔2024〕2号文件,因宝秀镇现有2辆森林防火专用车存在使用年限长、车况严重老化、安全性能差、维修费用高等问题,特申请购买新森林防火专用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我镇各项公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124.89元,比上年增加1233128.51元,增长298.5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公务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宝秀镇资产总额24390878.71元,其中,流动资产9616525.23元,固定资产5812037.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962315.86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82107.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0368.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6069.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477.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6069.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6069.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401111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08210413563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