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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7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301000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对全县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对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执行检疫,并履行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职能。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主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与调查,发布全县重大和危险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

4.协调处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储备、调度防治应急物资。

5.负责指导全县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

6.负责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与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依托林长制强势实施,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检疫监管,落实防治措施,加大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防治技术水平,有效遏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高发态势,全力保障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对全县林、草、湿面积325.5万亩进行全面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26万亩,防治草原有害生物面积1.25万亩,防治率达100%,无公害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35‰,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0%。实施产地检疫并核发产地检疫证71个,产地检疫苗木94.01万株,竹子11.2万捆,木材0.71万立方米,产地检疫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全县办理植物检疫证书481份,检疫各类调运苗木27.52万株、竹材7.85万捆、木材0.32万立方米。跟踪复检791份,复检各类苗木527.6万株、光(电)缆盘552个、包装箱62个、木材0.09万立方米、种子2502.5公斤,林草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全覆盖。完成全县9个乡(镇)和3个国营林场范围内的所有松林调查,全县松科植物面积139.82万亩,调查面积139.82万亩,普查率100%。全县松科植物小班12238个,2024年任务小班1196个,面积13.23万亩。完成了全部普查任务,完成率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53788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881.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7427.48元,下降30.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427.48元,下降30.6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减少0.00元,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编〔2023〕17号文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退出参照管理范围,调整为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根据

石组字〔2023〕24号文件调出参照管理2人),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537881.13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02.61元,占总支出的88.05%;项目支出64278.52元,占总支出的11.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7427.48元,下降30.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505.99元,下降5.93%;项目支出减少263933.47元,下降80.4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编〔2023〕17号文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退出参照管理范围,调整为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根据石组字〔2023〕24号文件调出参照管理2人),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3602.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5983.41元,占基本支出的9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19.20元,占基本支出的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278.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林草湿综合检测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88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7427.48元,下降30.62%,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7%。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编〔2023〕17号文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退出参照管理范围,调整为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根据石组字〔2023〕24号文件调出参照管理2人),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2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完成年初预算的40.4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2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完成年初预算的209.1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010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7%,完成年初预算的190.89%。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1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完成年初预算的157.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37.00元,决算为15361.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719.34元,下降60.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73.00元,决算为15361.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028.34元,下降5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9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91.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37.00元,支出决算为15361.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719.34元,下降60.6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73.00元,决算为15361.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028.34元,下降5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9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减少29211.6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资产总额363395.62元,其中,流动资产1.62元,固定资产363394.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88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887.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11.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11.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11.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11.6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301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5082008145614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