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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8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1000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移交安置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活动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协调组织召开中共石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石屏县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情况汇报,树牢“一盘棋”思想,合力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举办2024年退役军人返乡欢迎会,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退役军人头脑。

2.巩固双拥创建成果,持续深化双拥共建。一是扎实组织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驻屏部队4个;二是提升军人家庭荣誉感,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扎实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工作;三是持续做好优待证申领和发放工作,发放优待证;四是积极做好现役军人家属在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3.弘扬英烈精神,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一是积极办理石屏烈士陵园(焕文公园烈士纪念园)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全面开展零散烈士墓排查整修工作,研究制定修缮保护方案。二是精心筹备组织好清明节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统筹做好网上祭英烈和线下英烈祭扫服务保障。

4.严格落实优抚政策,扎实推进优待抚恤工作。

5.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高质量推动安置就业工作。

6.依法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全力确保社会稳定。一是认真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

7.2024年度认真落实政治待遇,保持其政治本色。认真落实生活待遇,确保军休干部生活得到保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5403870.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99713.29元,占总收入的99.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4157.12元,占总收入的0.5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38523.27元,增长5.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4417.64元,增长5.1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24105.63元,增长155.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是本年度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在职人员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等;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收到上级拨入广东籍烈士工作经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5700046.21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178.80元,占总支出的8.06%;项目支出32820867.41元,占总支出的91.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00854.43元,增长5.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57710.74元,下降56.62%;项目支出增加5758565.17元,增长21.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上年度民兵经费、优抚对象困难补助经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障经费为人员经费,本年度列入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本年度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民兵经费、优抚对象困难补助经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列入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9178.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7476.58元,占基本支出的96.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702.22元,占基本支出的3.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20867.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优抚对象补助项目经费26896684.41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等。

2.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项目经费2889190.39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符合政府安置工作人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缴纳保险费等。

3.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项目经费128300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驻屏部队、节日慰问优抚对象。

4.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项目经费71139.6元,主要用于维修维护烈士纪念设施。

5.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项目经费1186645.93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

6.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86346.82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能力提升、优抚对象年度确认信息采集终端更新经费等。

7.焕文公园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项目经费8395元,主要用于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购买祭扫活动物质。

8.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津补贴补助项目经费86409.12元,主要用于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津贴、医疗补助。

9.退役安置补助项目经费1144504.04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干部、遗属所需的生活补助经费;医疗补助等。

10.军休所慰问、工作经费补助项目323252.1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军休干部;单位正常运转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99713.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0%。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417.64元,增长5.12%,完成年初预算的268.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9866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5%,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退役安置补助支出;拥军优属;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以;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退役安置补助等上级补助资金,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654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完成年初预算的242.89%。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上级补助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5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完成年初预算的93.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1人,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000.00元,决算为1435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1.41元,增长6.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1462.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86%,完成年初预算的4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000.00元,决算为28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14%,完成年初预算的1.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10.41元,增长1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9.00元,下降19.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89.00元,下降19.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35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1.41元,增长6.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146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000.00元,决算为2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10.41元,增长1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9.00元,下降19.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89.00元,下降19.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过路费增加,本年度下属单位接待州局调研工作一次,上年度无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离退休干部、遗属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部门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州局指导审计整改、调研工作、下访接待人员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29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809.52元,比上年增加1200.77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需求购置办公设备,支付优抚对象年度确认信息采集终端更新经费,导致机构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564610.94元,其中,流动资产183838.31元,固定资产3380772.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71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149854.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55.22平方米,账面原值1028941.9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828.0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925.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7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62.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925.2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925.2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按规定不予公开的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合计1144504.04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1111



附件【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决算公开2025082211212564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