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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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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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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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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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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0101000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研究中小学教学理论、促进教育发展,研究教学,导向教学、管理教学、评价教学、服务教学、培训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a.制定全县教育科研发展的规划,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宣传、推广、应用教育科研成果。
b.组织开展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教育评价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及时总结教研经验得失,教研员每学期有目的地撰写论文。
c.研究全县基础教育学校课程的设置、教材的使用和开发、教学方法和手段、学生的学习规律、学习方法。
d.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基层教师服务的教研工作方向。在深入基层听课、调研及教研活动中,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注意培植典型,帮助他们总结经验。
e.加强教学管理,有计划地组织各学科专项调研和集中教学调研,强化教学规范,注意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写好调研总结。
f.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每学期有目的地组织对部分年级的教学工作进行调研测试,认真做好命题、阅卷、成绩分析工作,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教学建议供有关行政领导、学校领导和教师参考。
g.组织好学科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教学论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活动,做到准备充分、组织周密、不出差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评审,确保质量。
h.培养全县教育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负责全县教师教育教学业务的培训与学习指导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办公室、中小学教研组、张海萍名师工作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和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的业务指导下,以持续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大课程改革和校本教研建设力度,强化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改革实践的研究,切实履行“研究、管理、指导、服务、咨询”的工作效能,初步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
1.注重教研队伍自身建设
2.开展教学大数据分析
3.加强新课程标准学习,深化课堂教学实效改革
4.构建完善网络教研平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5,537,325.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7,325.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179.39元,增长2.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179.39元,增长2.1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5,537,325.27元。其中:基本支出5,532,325.27元,占总支出的99.91%;项目支出5,000.00元,占总支出的0.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5,179.39元,增长2.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179.39元,增长2.03%;项目支出增加5,000.00元,增长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2.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发放2024年红河州教育先进个人奖励经费,在项目中放入对个人的奖励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2,325.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50,002.63元,占基本支出的9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322.64元,占基本支出的1.49%。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12,224.11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5000.00元,因上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无法比对变动比例。
2024年红河州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奖励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是对个人的奖励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7,325.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5,179.39元,增长2.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1%。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3,798,16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预算时为26人,决算时为29人,工资增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5,98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7%,完成年初预算的75.3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预算时为26人,决算时为29人;2、2024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9,23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预算时为26人,决算时为29人;2、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3,9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石人社发〔2024〕33号、石人社发〔2024〕131号、石组字〔2024〕53号文件增加3名事业专技人员,预算时为26人,决算时为29人;2、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元,决算为9,5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97.72元,增长11.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元,决算为9,5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97.72元,增长1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元,支出决算为9,5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97.72元,增长11.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元,决算为9,5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到各乡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增多,公车使用次数增多,燃油费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7.72元,增长1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到各乡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增多,公车使用次数增多,燃油费增加;2、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多,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促进中小学教学质量提高的专题调研、教学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15,563.12元,其中,流动资产9,689.12元,固定资产5,874.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7.4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7.4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0101111
附件【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1902481815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