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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8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1000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基本医疗服务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如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开展急诊急救服务,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诊。提供康复服务,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2)公共卫生服务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实施预防接种,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保障儿童和成人的疫苗接种。管理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病例,参与疫情控制。开展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随访和健康指导。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产后访视等。对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健康管理。

(3)卫生管理与指导

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协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督。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4)卫生行政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为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中医康复科、口腔科、医技科、妇产科、药剂科、亚房子门诊综合科、门诊输液室、财务科、感控科、公共卫生科、信息科、后勤保障科、医务科、医教科、信息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8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8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3辆。(为保障单位职能履行,我单位目前现有2辆救护车,车辆主要用于120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体检,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宝秀镇辖区内共有20个村委会,142个自然村,22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9936户53805人。2024年累计为辖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纸质档案39549人次;制作了针对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8种,全年发放宣传资料665800份,完成规范化电子档案数23739人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2次,参加群众887余人次。各村卫生室每2个月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共计开展了6次讲座,参加群众2512余人次,开展主题健康宣教活动9次,受益人数2380人次。2024年出生179人,建卡179人,建卡率100%。单苗接种率达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累计2024年1月-11月接种疫苗:5436针次,其中非免规疫苗2139针次;免规疫苗3297针次。65岁及以上老年建档人数6678人,体检人数(完成体格检查)6558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4992人,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高血压建档人数4122人,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4077人,规范管理人数3937人,规范管理96.57%。糖尿病建档人数993人,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数897人,规范管理人数809人,规范管理率96.1%。家庭医生签约19205人。

(2)2024年云南省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中,我院成功申请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1个项目,共获得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根据卫生院自身需求和发展规划完成建设,完善了医院行政、医技、公共卫生科室,大幅度提升院内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基层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和慢病诊疗能力提升有重要意义。项目本年度通过州级复评,成为县域内第一家投入使用CT开展诊疗服务乡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23,631,232.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0,234.63元,占总收入的54.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717,548.1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5.3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50.02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43,937.58元,下降12.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0,308.96元,下降14.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785,800.26元,下降6.83%;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17,828.36元,下降98.9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经费减少、2023年为规范石屏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财政拨付石屏县宝秀卫生院建设项目土地有偿使用费;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务工人数增加,辖区内常住人口减少,医疗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冲销应付账款(云南博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项目设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23,388,088.93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2,286.02元,占总支出的52.43%;项目支出11,125,802.91元,占总支出的47.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79,446.96元,下降8.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58,289.68元,下降36.86%;项目支出增加4,978,842.72元,增长81.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职能正常履行的医疗收入支付的商品和服务计入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62,286.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11,261.78元,占基本支出的9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024.24元,占基本支出的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25,802.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经费472,638.22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劳务费、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2100302乡镇卫生院项目经费7,806,645.29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履职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75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劳务费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96,519.40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防治艾滋病工作开展的办公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劳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10,234.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0%。与上年相比减少2,140,308.96元,下降14.22%,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情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65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完成年初预算的64.0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81,93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根据工作量进行拨款,无法进行年初预算编制。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96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完成年初预算的98.7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体检下乡服务车辆燃油费由医疗收入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55,110,111.26元,其中,流动资产6,141,648.49元,固定资产45,960,591.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3,217.64元,无形资产2,584,653.4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25,280.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7,6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257,6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4,524.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4,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794.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557.6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810.2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1111



附件【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决算公开附表202508211106488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