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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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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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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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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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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000
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开展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订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域内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上级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石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石屏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监督检查科、预算科、债务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科、石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国库支付中心。
2.石屏县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财政局。
2.石屏县国库支付中心。
3.石屏县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扎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1.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抓牢烤烟支柱产业不放松,推进豆制品加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财源建设,培植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的财源税源;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处置石屏县体育中心缴纳非税收入20,896万元、补缴牛街国有林场特许经营权非税收入9,275万元。强化资金和库款保障,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盘活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2,267万元,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05,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96,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资金8,5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0万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2.基层“三保”兜牢兜实。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位,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2024年“三保”支出160,643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8,599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2,05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9,993万元。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并持续推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落实见效,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将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037万元,同比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37万元,同比下降47.1%,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2万元,同比下降12.6%;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同比下降43.5%。
3.重点项目保障不断增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增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全力保障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和项目资金需要,全年投入异龙湖保护资金43,8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30万元,省级资金27,587万元,州级资金3,750万元,县级投入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及债务还本付息资金7,849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财政衔接资金8,266万元,支持项目建设59个。投入粮食风险基金103万元,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922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8.94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拨付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544万元,下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690万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农村建设,成功申报农村综改项目17个,到位资金1,545万元。
支持县城供水水源工程、交通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建设、历史名城保护、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石屏县骨灰堂建设项目、哨冲民族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美丽县城建设,投入资金10,9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764万元,省级资金1,924万元,县级资金1,254万元。
4.防风化债精准务实。加强债务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24年系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53,035万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43,117万元。争取到结存限额置换存量政府投资项目资金1,000万元、新增可用财力专项债券4,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4,981万元,用于化解2018年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锁定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及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有效缓解化债压力,腾出更多财力空间服务经济发展。
5.民生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坚持民生优先,完成民生支出243,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8%,其中:教育支出58,6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04万元。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惠民惠农补贴39项,累计发放62万人次,成功发放金额21,133万元,各项重点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和改善。
6.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严格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及对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全县政府采购项目165个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项目93个,占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总数的56.4%。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石屏县华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石屏县花腰豆制品工贸有限公司相继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石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石屏县南部山区主干(牛街镇)人畜饮水及乡村振兴战略小河底龙潭提水工程入围州政府组织的企银联席会议参会名单,为项目融资提供便利。做好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就业、创业,新增发放创业贴息贷款316户贷款金额11,438万元,其中:个人小额担保贷款150户贷款金额4,260万元,个人贷免扶补贷款157户贷款金额4,293万元,小微企业贷款9户贷款金额2,88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154人。
7.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加强源头治理,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向财经领域顽瘴痼疾亮剑、难点堵点开刀,大力整饬财经秩序,杜绝走形式、喊口号。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债券资金专项整治、过紧日子领域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一卡通”专项整治等10个专项整治,彻查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46个,涉及金额132,965万元。制定并严格执行《石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成国有资产处置审批1383件。牢固树立绩效引导理念,强化全领域各类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完成2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8个申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会计核算管理、财政总会计改革、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公务卡结算制度等各项改革。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制定《石屏县县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石屏县县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石屏县平台企业压减工作方案》。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合理安排融资规模,推动存量高息债务置换工作,降低融资成本,注重融资和偿债能力适配性,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维护和巩固资金链安全,退出平台企业1家,完成2024年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15051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0462.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7.63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4274.37元,下降5.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4258.30元,下降5.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6.07元,下降25.23%。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资金433442.75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项目资金42713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169466.94元。其中:基本支出8983633.44元,占总支出的73.82%;项目支出3185833.50元,占总支出的26.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5254.30元,下降5.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724.15元,下降0.85%;项目支出减少830978.45元,下降20.6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资金支出433442.75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项目资金支出42713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83633.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22813.74元,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0819.70元,占基本支出的6.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85833.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127117.15元,主要用于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下乡检查等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行政管理工作。
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459004.00元,主要用于维护中心机房,确保所有财政业务系统正常平稳运行。
财政委托业务项目经费5231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2024年组织专项经费320.00元,主要用于党员学习培训。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
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中央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省对下奖补资金27288.35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
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19004.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水电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5046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相比减少774258.30元,下降5.99%,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8833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4%,完成年初预算的91.98%。2010601款行政运行支出5682059.0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01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27117.15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检查指导、下乡,外出开会、培训等支出;2010607款信息化建设支出459004.00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支出;2010608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5231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及咨询的支出;2010650款事业运行支出896737.6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2013299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20.00元,主要用于党员培训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实际工作任务减少了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的财政委托业务项目支出9069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730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完成年初预算的45.50%。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0599.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151.07元,主要用于调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9756.0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20899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管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退休金划拨人社局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930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5%。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5121.35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944.47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5061.5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177.5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增加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728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支出27288.3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82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2%。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68822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金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41780.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556.77元,下降31.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8520.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9%,完成年初预算的4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332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61%,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19.77元,下降4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37.00元,下降27.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537.00元,下降27.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780.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556.77元,下降31.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8520.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33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任务,减少了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基层减负,减少了下乡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上级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减少,相应接待任务减少,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19.77元,下降4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37.00元,下降27.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537.00元,下降27.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任务,减少了不必要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基层减负,减少了下乡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上级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减少,相应接待任务减少,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外出培训开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种检查、考核、调研以及工作咨询、汇报、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819.70元,比上年减少19776.54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减少非必要的会议、培训和检查等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财政局资产总额725091.58元,其中,流动资产70618.76元,固定资产654472.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50256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0818.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46平方米,账面原值228486.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611.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042.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348.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913.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111
附件【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003152571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