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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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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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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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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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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屏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等9个综合科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等10个纪检监察室、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等9个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办等6个巡察机构。
县纪委县监察委设34个内设机构:其中,机关部室19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9个: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6个:县委巡察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等。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组织领导”,在扛稳政治责任上下功夫,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力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年来,县委常委会研究纪检监察工作13次,县纪委召开常委会23次研究部署工作,先后23次向县委汇报最新部署要求、最新进展情况,争取最大支持。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一卡通”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挥“参谋本部”、监督推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协助县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基调、严的举措、严的氛围,贯穿清廉云南建设石屏实践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十大行动”,细化任务清单69项,措施清单129条,监督清单276条;把集中整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聚焦中央、省、州、县12个重点整治项目,汇集各类监督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专责监督和统筹协调”的良好工作格局。靶向监督“关键少数”。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上紧发条,着力提高监督精准性、时效性。协助县委开展“一把手”述责述廉、调度清廉云南建设石屏实践工作情况、完成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推动县委常委廉政谈话提醒及下级“一把手”谈话。
2.聚焦“六项纪律”,在党纪学习教育上出细活,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加有力
严格标准、带头示范。坚持“抓本级、带系统”,统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纪委监委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走好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方阵”,铸就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政治品质。以案明纪、廉润初心。协助县委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审查调查工作情况,观看《莫让年轻有为成“妄为”》《全家“福”全家“腐”》等警示教育片,让全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组建“清风宣讲团”,深入101家单位开展宣讲98场次,覆盖3960人次,组织4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德、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线上线下开展“翰墨书廉韵·清风润石屏”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展,建设龙港、郑营等清廉村居,建设袁嘉谷故居、玉屏书院、石屏豆腐古城博物馆等清廉地标,创作拍摄《状元拒腐》《一颗廉心》《节气话廉》《廉光熠熠》《豆腐飘香》等作品,进一步擦亮石屏廉洁文化品牌。宽严相济、精准执纪。立足抓早抓小,针对监督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更好地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践行《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凸显惩戒极少数、挽救大多数的效果。协助县委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3.聚焦“风腐同治”,在深化整治上动实招,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更加有力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驰而不息、纠树并举,监督推动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着力纠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检考繁复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坚决狠刹享乐奢靡歪风。全面从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重要节点关口,加强督促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严肃打击顶风违纪行为,专项查处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坚决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重大举措不担当、不用力问题精准纠治,严格落实《云南省纪委监委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指引》,深入查处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四风”问题是,加大风腐案件查处力度,对“由风及腐、由腐及风”问题,顺藤摸瓜、双向突破,推动惩治腐败和整饬不正之风协同发力,切实维护新风正气和良好政治生态。
4.聚焦“三不腐”,在重点案件上求突破,发挥查办案件惩治防功能更加有力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树牢“办案是最有力监督”的理念,围绕“四个聚焦”尽锐出战,在行政监督、行业监管之外攻坚,以强力办案形成坚固“后墙”,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纵深推动专项治理。坚持以案件突破、靠办案震慑,查清个案、查透窝案、并查类案,对问题线索再排查深挖,对督办转办、审计移交、巡视巡察反馈以及举报多、反映突出的,优先办理,一查到底。严肃打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铲除靠医吃医、医商勾连灰色利益链条。坚决斩断行贿链条。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整治力度,斩断权资勾连,狠刹“围猎”歪风。织好织密监督网。加强与信访、巡察、审计、财政、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5.聚焦“集中整治”,在办好实事上见成效,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
传导压力、协同推动。闻令而动、依令而行,超常规推进集中整治和清廉云南建设石屏实践,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班子成员当好“施工队长”,用好包保这个抓手,既包案件查办也包专项整治,运用一线调研监督、带件下沉、研讨会商、约谈提醒等方式,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党组)集中整治责任,监督推动各职能部门抓好12个重点项目和15件具体实事作为集中整治重点任务。超常力度、带动全局。探索“督导+派驻”联动、“组组”联动等机制措施,紧盯“一老一小”,强力推进殡葬和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两个专项行动,建立“1+N”协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定人定岗定责,推动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督促收回未入账村集体资金。整改整治、为民办事。听民声心愿,应民生期盼,推动解决企业拖欠款等问题。
6.聚焦“巡察定位”,在政治巡察上聚共识,“利剑”和“前哨”作用发挥更加有力
打好巡察组合拳。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生命线。遵照“巡前信息共享,监督成果互用”的原则,加强纪巡整合、巡审联动,年内组织3轮巡察,与州委巡察同步对4个部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的叠加效应充分释放。把好巡察整改关。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实巡察反馈机制,制发巡察建议书3份,向县级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0条。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方案联合会审制度,对被巡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开展联合会审,推动整改取得实效。提升巡察质效能。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巡前谈话制度,坚持“以巡代训”“以干代训”和全员培训,全年共开展巡察干部培训8次,组织参加全省巡视巡察系统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6轮,抽调2名巡察干部参加州委巡察,选派1名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巡察干部能力不断提升。动态调整巡察人才库,年内将17名村干部纳入对村巡察人才库,巡察队伍更加充实。
7.聚焦“提质增效”,在干部队伍上谋发展,改革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加有力
狠抓案件质量。认真践行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格立案、留置标准,不办“凑数案”。严格遵照《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建议制发工作。按照“谁处置、谁复盘”原则,对线索处置环节、全过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置意见,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狠抓队伍建设。严把政治素质关口,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深入开展廉政家访、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指引。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若干意见,优化县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深化县级派驻8个纪检监察组,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全面推行县乡纪委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基层监督执纪执法力量不断充实。纵深推进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措施。狠抓办案安全。各级组织参加全省纪检监察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案管“小课堂”,坚持办案和安全一体推进,常态化开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整治,重点对落实领导首谈、安全首课、安全员履职、“走读式”谈话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办案安全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133486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34823.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8.25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3056.84元,增长3.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3018.59元,增长3.1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8.25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4名在职人员和4名退休人员,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收支户收入利息38.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1334823.65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7384.25元,占总支出的85.29%;项目支出3137439.40元,占总支出的14.7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3018.59元,增长3.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5841.16元,增长7.29%;项目支出减少582822.57元,下降15.67%;无上缴上级支;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长是新增4名在职人员和4名退休人员,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下降是上年度新购入公务用车一辆,购入金额249000元,本年度无新购公务用车;办公设备购入也比上年度减少181460元;项目办公费厉行节约比上年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97384.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39020.94元,占基本支出的90.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836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7439.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纪委县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175069.30元,主要用于对县委管理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办公费支出;
石财预字〔2024〕8号2024年执纪审查工作资金,支出2526623.28元,主要用于审查工作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石财预调整〔2024〕2号补助工作经费,支出9462.82元,主要用于审查工作办公费支出;
石财预调整〔2024〕98号县级领导干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领导干部办公费支出;
石财预调整〔2024〕1号拨红财行发〔2023〕62号文件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市县)办案经费,支出18291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支出;
红财行发〔2024〕25号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市县经费,支出22337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3482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53018.59元,增长3.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4710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2%,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维护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度新增4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320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贴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度新增4名在职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本年度比上年度新增4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698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度新增4名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753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度新增4名在职人员,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347584.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098.79元,下降24.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341649.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29%,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9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1%,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714.21元,增长11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813.00元,下降87.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813.00元,下降87.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7584.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098.79元,下降24.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34164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9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末新增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上年末新增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是严格执行一函一餐接待,厉行节约,减少陪餐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0714.21元,增长11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813.00元,下降87.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813元,下降87.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末新增一辆公务用车,本年度未新购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9000.00元,是本年度未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80714.21元,因上年末新增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2813元,是严格执行一函一餐接待,厉行节约,减少陪餐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查办案件、巡察、宣传培训、专项督查等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留置、跨区域办案、巡察工作、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对全县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等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8363.31元,比上年增加291890.19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是新增4名工作人员,上年末新增公务用车1辆,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2652794.29元,其中,流动资产20705885.56元,固定资产1946908.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83941.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9964.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0项,账面原值93946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2961.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3771.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2961.1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08220253494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