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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0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1201000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学习、宣传、推广、运用相关政策,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负责整合林草优势资源,优化森林资源管理与经营,集中化储备林木、林地资源,实现可持续绿色发展。负责石屏县行政区域内林业碳汇(碳票)开发工作,开展林业碳汇(碳票)项目策划、储备和开发利用,做好登记、制发、交易流转、质押、抵消、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实现碳汇(碳票)转化林草生态价值。组织实施林业碳汇(碳票)开发地块资源监测,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负责林业碳汇(碳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和拓展应用,积极探索碳汇(碳票)+生态司法+生态修复+金融+文旅等,推进更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构建屏邑林票开发规范化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屏邑林票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开展林票发行工作,制发用材林、竹林、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5个类型林票。收储整合分散化、碎片化、偏远化林地,采取“国有林场+村集体+个人+市场主体”运营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农户林木、林地经营权,市场主体投入资金,国有林场专业化运营,推动以联营、合作、入股的方式开展林地经营,解决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问题,推进林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促进乡村振兴,实现惠民富民。

(二)发行林票激活绿色生态资产价值。首批“屏邑林票”为合作经营用材林类型林票(Ⅰ类林票),由牛街国有林场与大桥乡六美尼村委会上午小组合作开发,项目区位于大桥乡上午小组后山,面积314亩,合作期限20年,双方按林场70%,上午小组30%的份额进行收益分红,以及交易、质押、兑现等权利。举行屏邑林票首发仪式,为村集体和村民代表颁发首批屏邑林票,成为云南首家林权资产折资量化县级范例。

(三)探索碳票应用场景。屏邑碳票作为林业碳汇的探索补充,以促进公共领域节能降碳、碳中和为导向,制定《石屏县屏邑碳票应用场景实施方案(试行)》,设置公益行动、大型活动、文旅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探索“生态司法、生态修复+碳票”替代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完成碳票交易3607吨,金额221000元。通过义务植树营造碳汇林,鼓励公民积极履行“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法定义务,结合用 “3·12”全国植树节、“6·6” 红河州全民义务植树节,完成线上义务植树7611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经费支出,《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58317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170.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根据中共石屏县委石编〔2023〕55号文件,我单位属2023年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583170.43元。其中:基本支出583170.4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根据中共石屏县委石编〔2023〕55号文件,我单位属2023年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3170.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076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7.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10.08元,占基本支出的2.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170.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根据中共石屏县委石编〔2023〕55号文件,我单位属2023年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8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5%,完成年初预算的72.1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9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111号文件,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2156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111号文件,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111号文件,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单位未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石屏县委石编〔2023〕55号文件,我单位属2023年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资产总额3967.62元,其中,流动资产0.86元,固定资产3966.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67.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66.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1201111



附件【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00249308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