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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0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101000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情况使用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学技术课题的试验研究;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开发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草原资源调查和普查工作;负责全县草原资源、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主要原因为本部门车辆属于生产用车,用于苗木综合示范基地生产保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异龙湖流域杨梅绿色、有机种植600亩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异龙湖南岸杨梅有机及林下种植中药材100亩试验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年度工作任务。

2.做好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和杨梅地的管理工作。积极加强对现有的薄壳山核桃进行施肥、修剪等管理。

3.完成综示区杨梅基地管护房铝瓦大棚改造工作。积极筹措资金29000元,完成了综示区管旧护房彩钢瓦拆除,架设复合双层铝瓦大棚,面积154.8平方米。

4.开展综示区景观提升和苗木引进种植试验工作。充分发挥林草局综示区综合试验示范作用和景观效果,自筹资金60000元对综示区5.5亩低效地块的桉树和柏树等进行取缔后引进新品种苗木开展种植试验,共种植红花深山含笑500余株。

5.积极做好造林绿化用苗培育和对外承包林木种苗基地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综示区已移袋绿化用大袋苗红豆杉、黄连木等大袋苗培育管理,对苗木及时进行除草、修枝等工作。

6.完成综示区电力设施改造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6566.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566.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1884.22元,增长10.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884.22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非税收入补助资金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6566.0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264.59元,占总支出的93.32%;项目支出83301.50元,占总支出的6.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884.22元,增长10.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582.72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项目支出增加41301.50元,增长98.34%;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非税补助资金增加,用于综示区基地建设。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3264.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9554.44元,占基本支出的9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710.15元,占基本支出的2.0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3877.4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301.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税收入补助资金经费83301.50元,主要用于技术推广劳务费及相关支出费用。

三、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6566.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1884.22元,增长10.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非税收入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的。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18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5%,完成年初预算的92.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经费,其中: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3627.20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78077.00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9115.8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7807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68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81264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9%,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05996.75元,公用经费23350.15元,技术推广与转化83301.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人员变动,非税收入增加,非税补助资金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0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少1940.39元,下降32.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399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6.39元,下降1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实验示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

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

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61357.99元,其中,流动资产911.57元,固定资产60446.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77.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78.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9.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9.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9.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9.7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101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5081905214699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