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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0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000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

(2)提出石屏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合理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州、县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石屏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油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油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第;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州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设有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县委财经办秘书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料、农村经济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中心)、购销军供科、加工储运科、能源建设管理科、应急物资储备科。有未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石屏县项目办公室、石屏县能源安全技术中心、石屏县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站、石屏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屏县项目办公室、石屏县能源安全技术中心、石屏县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站、石屏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19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153.8亿元,同比增长6.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8%。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3250元、20696元,同比分别增长3.3%和6.5%。

2.项目投资稳步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14亿元,同比增长53.3%;列入省级重大项目10个,总投资17.62亿元,均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4.33亿元;争取到资金2.31亿元,涉及项目21个。

3.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积极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开展清廉云南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整改巡察发现的24个问题,整改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17个。二是合理运用社会信用。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修复机制。办件4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0人,推进融资综合信用服务,为1099户企业投放贷款10.53亿元。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干部调研联系56家民营企业,解决29个问题。政企面对面活动收集117项诉求,办结64项。发放创业贷“贷免扶补”157户4293元,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1.02亿元。

4.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一是绿美石屏建设成效显著。完成建设点位115个、绿化面积22.5万平方米、植树量2.27万株。二是异龙湖保护治理有力推进。完成异龙湖流域村庄雨污管网完善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实现异龙湖流域244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完成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及论证工作。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巡河14次,清理河道5次约10公里,巡林4次。

5.民生保障落到实处。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谋划9个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建项目,投资2822.32元。争取以工代赈项目4个,资金2680元;以奖代补资金50元。二是社会领域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储备19个社会领域重点项目,2个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陶村中学改扩建、瑞生小学等民生项目已完工投用。三是价格服务深化拓展。办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9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31个市场品种采价任务,完成殡葬服务收费定价工作,办理价格认定案件131件,认定金额589.03元。

6.安全体系持续完备。一是保障粮食安全。轮换县级储备原粮,落实救济、应急物资保障任务。检验4批次出入库粮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次,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11次。二是保障能源安全生产。开展煤矿执法检查11矿次,整改隐患8处;电力执法检查8次,整改隐患6处;电力线路保护区违规建房专项整治执法5次;油气管道安全检查18.2千米,整改隐患1条。三是扎实开展国防动员工作。组织国防动员成员单位合力推进人民防空和国防设施建设管理,开展“9•18”防空袭演练和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7.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紧盯各项指标进展,统筹协调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适时分析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问题,适时开展调度,确保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8.机关党建全面加强。一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安全责任制,形成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党建引领工作作风。树立精准务实、高效执行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任务主动担责、积极跟进,不向下转移工作责任,精文减会、严审项目,积极落实减负增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9.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作为基本要求,组织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粮食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开展普法强基本补短板专项行动、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613,768.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3,750.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26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3,205.75元,下降4.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3,195.38元,下降3.9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60,010.37元,下降99.9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613,750.24元。其中:基本支出6,780,867.72元,占总支出的78.72%;项目支出1,832,882.52元,占总支出的21.2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3,195.38元,下降4.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3,883.08元,增长7.68%;项目支出减少897,078.46元,下降32.8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主要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11号、石人社发〔2024〕147号文件我部门本年新增2名事业人员;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日常支出6,780,867.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82,519.72元,占基本支出的9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3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4.4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7,696.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2,882.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前期工作经费(石屏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的支出。

前期工作经费(石屏县项目谋划资金争取及监管等工作经费)864,582.5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关事务的支出。

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的支出。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专项经费58,300.00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租赁费及劳务费的支出

前期工作经费(石屏县2024年至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经费)57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3,75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53,195.38元,下降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67,62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4,51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2%,完成年初预算的74.6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1,92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7%。主要用于我单位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1,3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00.00元,决算为25,4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14.71元,下降19.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元,决算为13,4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950.00元,决算为11,9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14%,完成年初预算的27.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86.29元,增长3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01.00元,下降43.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01.00元,下降43.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14.71元,下降19.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元,决算为13,4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950.00元,决算为11,9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86.29元,增长3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01.00元,下降43.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01.00元,下降43.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去省、州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调研、督查项目组、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348.00元,比上年增加36,655.69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3,652,253.40元,其中,流动资产40,051.99元,固定资产10,416,101.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196,099.4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07,97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73,501.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942.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942.7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111



附件【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508220301158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