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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1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801000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

2、协调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

3、组织编制移民安置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编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落实。

4、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移民安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5、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6、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

7、负责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组织验收。

8、配合水务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

9、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

10、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移民信访事项。

12、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搬迁安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设有2个科室:综合科、规划安置与后期扶持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的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切实把党的最新理论和要求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9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13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9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制定党支部责任清单,切实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好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等活动。2024年召开主题党日活动13次、支部党员大会7次、党课4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着力落实组织领导、学习教育、监督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搬迁安置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4年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召开全县搬迁安置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无违反各项纪律规定情况。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推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投入省级移民产业扶持资金3200万用于石屏县宝秀镇产业扶持项目;投入资金500万,完成石屏县宝秀镇人饮抗旱工程;投入资金63.48万,完成石屏县坝心镇老街村委会孙家寨饮水工程项目;投入资金350万,完成2024年石屏县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他个村、阿白冲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投入资金800万,完成石屏县跃进水库库区郑营新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扎实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积极配合县水务局做好石屏县大型灌区征地移民工作,2024年底完成移民投资1008万。认真开展年度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核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33人;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已兑现2024年移民直补资金149.58万元,惠及移民2493人,直补资金兑现率100%。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2024年,我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无越级上访情况发生。强化技术技能培训。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根据移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年龄结构、从业经历、培训意愿等,重点围绕工业机械操作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期,组织水库移民学习挖掘机操作。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967064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6402.63元,占总收入的99.9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40.25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52602.25元,增长39.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8998.54元,增长39.74%;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项目石屏县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他个村、阿白冲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石屏县宝秀镇人饮抗旱项目资金增加,2024年省级库区基金项目石屏县龙朋镇三家村委会乡村旅游项目资金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3603.71元,增长566.1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收支专户利息收入增加1240.25元,石屏县机关工委拨入党员活动建设经费3000.00元,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9904036.89元。其中:基本支出882910.62元,占总支出的8.91%;项目支出9021126.27元,占总支出的91.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75722.81元,增长42.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75.18元,增长3.67%;项目支出增加2944447.63元,增长48.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2910.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029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7.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17.12元,占基本支出的2.5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769.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1126.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维稳专项资金80314.77元,主要用于移民安置区信访、维稳工作;

2.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及移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2895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石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挖掘机操作技术培训费支出;

3.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维稳专项资金69084.40元,主要用于移民安置区信访、维稳工作;

4.2024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维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8858.40元,主要用于移民安置区信访、维稳工作;

5.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建设石屏县宝秀镇人饮抗旱项目;

6.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直补及石屏县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他个村、阿白冲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专项资金42218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直补及石屏县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他个村、阿白冲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

7.代收伙食费经费1100.00元,主要用于代收代扣公务接待费支出;

8.党建工作经费227.20元,主要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9.党员活动建设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化建设目标;

10.石屏县2024年第一批县级(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591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宝秀镇凤山村委会凤山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可研编制费、宝秀镇移民产业扶持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服务费、石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研编制费;

11.石屏县坝心镇老街村委会孙家寨安全饮水工程资金499841.71元,主要用于实施建设坝心镇老街村委会孙家寨安全饮水工程;

12.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稽查审计整改收回资金4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坝心镇自来水厂工程质保金及尾款;

13.石屏县宝秀镇移民产业扶持项目及移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39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石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挖掘机操作技术培训费;

14.石屏县宝秀镇郑营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专项资金3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郑营新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费;

15.石屏县小老卫寨村活动场所完善配套项目专项资金1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屏县小老卫寨村活动场所完善配套项目设计费;

16.石屏县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阿白冲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专项资金20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阿白冲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工程款、监理费、施工图设计费、项目竣工决算审查费;

17.石屏县异龙镇松村村委会冲门口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专项资金60842.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屏县异龙镇松村村委会冲门口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研编制费、造价咨询费、施工图设计费;

18.石屏县跃进水库安置区异龙镇冲门口村亮化工程专项资金1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完成石屏县跃进水库安置区异龙镇冲门口村亮化工程设计费;

19.石屏县跃进水库库区郑营新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4683.73元,主要用于支付石屏县跃进水库库区郑营新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工程款、监理费、竣工决算审计费;

20.移交项目专项资金232887.06元,主要用于支付坝心镇自来水厂工程质保金及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827.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与上年相比增加72192.18元,增长8.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1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变动,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52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变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59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付宝秀镇凤山村委会凤山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可研编制费、宝秀镇移民产业扶持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服务费、石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研编制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石财预调整〔2024〕128号石屏县2024年第一批县级(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4619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晋升变动,工资支出增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0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9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86.00元,下降48.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9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86.00元,下降4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分别从政府性基金科目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中支出公务接待费。从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的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86.00元,下降48.5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根据移民维稳工作实际工作情况,公务接待费未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科目中支出,而从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中支出,因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38元,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办公务接待费未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支出,而是分别从2136601款2024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维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中支出公务接待费654元,2136699款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维稳专项资金中支出公务接待费284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4年上级部门调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及信访维稳现场服务工作及开远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大庄乡到我县交流水库移民验收工作经验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32070107.41元,其中,流动资产493868.15元,固定资产57987.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518251.88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77742.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13.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5841.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25841.7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5841.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接待费等日常支出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每年同级财政为开展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而发生各项开支。包括:项目咨询费、建设费、委托业务费等。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801111



附件【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082504020599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