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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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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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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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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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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000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全县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县级行政中心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中心办公楼绿化管护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8、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
9、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公务用车管理科、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服务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1.石屏机关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55辆,在编实有车辆5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机关内部建设。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强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
(二)强化国旗使用管理。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旗管理工作的提醒函》,对国旗日常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国旗规范管理使用。二是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摸排、清理、整改工作,收回541面,更换527面。三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县域辖区进行实地走访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
(三)强化资源资产管理。一是推进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67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测绘、系统录入和操作培训,实现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一张网”。二是开展办公用房调配。在抓好办公用房日常调配的同时,配合机构改革工作,为新增机构、合并机构优化调整办公用房,推动党政机关集中统一办公。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千方百计整合县域资源,建成600余平方米的县级“公物仓”,有效提高闲置办公用品利用率。
(四)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完善公车制度建设。制发《石屏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石屏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维保审批制度》,进一步提升车辆、驾驶员、车辆维保审批等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建成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采购管理,抓好“三定点”经费录入等监管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发《石屏县开展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私车公修”“私油公供”“公车私用”等问题,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四是探索公务出行新模式。积极开展公务出行拼车和租赁社会车辆保障公务出行,制定《石屏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办法》,完成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招投标工作。
(五)强化接待会务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发《石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工作餐开支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单一票一函”、“一联三审”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机制。
(六)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一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二是抓好宣传引导。以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制发《强化资源全面节约 涵养绿色低碳风尚》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多层次、多维度开展宣传,示范带动全县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节”尽所能“碳”索未来》等文稿被新华网采用。三是做好数据审核上报。
(七)强化行政中心管理。一是加强安全保卫。二是做好行政中心内外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工作,对绿化带枯死树种及时进行补种,定期不定期开展绿化管护,助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三是建设智慧停车场。对行政中心停地下、地上车场进行智能化改造,有效解决来访群众停车难、难停车问题,保障县级行政中心办高效运行。
(八)服务政府工作大局。一是助力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与宝秀镇四牌街党支部、竹林村党支部结对共进,拨付资金6000元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开展政策宣传和河湖清洁活动。二是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聚焦定点帮扶,细化帮扶措施,给予宝秀镇棉花冲村党总支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工会购买2700元农产品,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97318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1031.15元,占总收入的97.8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2153.12元,占总收入的2.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7946.76元,下降5.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1099.88元,下降5.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3153.12元,增长17.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上年度收到2023年日常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维修补助资金500000.00元,本年度没有此笔预算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949193.16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919.53元,占总支出的20.92%;项目支出5495273.63元,占总支出的79.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1628.97元,下降5.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131.25元,下降7.08%;项目支出减少537760.22元,下降8.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4〕182号调入1名非参公事业人员,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上年度收到2023年日常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维修补助资金500000.00元,本年度没有此笔预算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3919.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6354.01元,占基本支出的97.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565.52元,占基本支出的2.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5273.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务用车维修、保险、信息化建设、公车购置费项目资金1341606.20元,根据云南省车改办《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车改办〔2018〕1号)、《关于切实加强和完善全省公务用车平台运行及信息化管理的通知》(云车改办〔2020〕1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实施“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16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石屏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确保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县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单位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为保障县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主要用于54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和驾驶员差旅费支出等。
2.县行政中心后勤管理经费1083006.90元,主要用于支出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主体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费、绿化管理养护费、水电费、4部电梯维护维修费、后勤服务人员保障等支出。
3.县行政中心后勤购买服务支出经费项目1234514.95元,主要用于完成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工作、保安工作,保证县政府办公大楼安全及各楼层公共走道、楼梯、扶手、护栏、公共玻璃、卫生间、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电梯等公共设施的卫生干净、整洁,县级行政中心会议服务委托业务费用,为县级行政中心广大干部职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
4.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支出1367624.79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公务出行,车辆使用频繁,燃油费、保险费及过桥费等;会场服务购买杯子、卫生纸等低值易耗品及零星维修维护等支出。
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351967.38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全省一张网”目标。
6.驾驶员公用经费及单位自有资金利息、电费资金116553.45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以及驾驶员保险费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103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6%。与上年相比减少401099.88元,下降5.55%,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3759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21245.36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123117.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60.00元;资本性支出293168.6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经费增加预算400000.00元;2024年新增一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般公用经费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完成年初预算的95.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24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9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8000.00元,决算为181771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903.08元,下降12.6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240448.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23%,完成年初预算的75.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0元,决算为1576625.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74%,完成年初预算的7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6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51.33元,下降3.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4389.75元,下降-1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8.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38.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771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903.08元,下降12.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24044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0元,决算为157662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文件精神,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151.33元,下降3.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4389.75元,下降1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8.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度车辆使用频繁,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本年度派车次数少于上年,各项费用支出减少,所以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1 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商务用车更能体现节约出行的特点,党政机关向公车平台申请商务用车车型的频率不断增多,县公车平台现有的2辆七座商务车已无法满足用车单位的用车需求,为加强县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管理,高质量保障县级机关公务出行,申请购置1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到石屏考察、洽谈部分高原农特产合作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1564092.83元,其中,流动资产135587.80元,固定资产1428505.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6289.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9935.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3571.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7281.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7281.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7281.2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111
附件【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5082504390906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