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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
  • 索引号
    /2025-0036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一、监测情况

2025年1月,石屏县共监测1个在用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高冲水库,为地表水(湖库型)水源。其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一)监测点位

石屏县高冲水库在水库取水口处设有1个监测点位进行监测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石屏高冲水库断面的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叶绿素a、透明度2项,共6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评价,石屏县高冲水库2025年第一季度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补充项目5项和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未超标。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