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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czj/2026-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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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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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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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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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
石屏县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二、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附件一)
三、石屏县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二)
四、石屏县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专户预算分析报告(附件三)
五、石屏县202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七、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八、石屏县2026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九、2026年财政名词解释
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26年1月28日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石屏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8,57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3.5%,同比下降13.8%,减收12,586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4,77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6.7%,同比增长1.7%,增收24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54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7%,同比下降25.9%,减收890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88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8%,同比增长3%,增收2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369万元,同比下降16.5%,减收11,96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4,684万元,同比下降17%,减收5,050万元,减收主要原因是受固定资产处置、土地增值税清算、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税源影响,形成不可比因素减收;非税收入35,685万元,同比下降16.2%,减收6,917万元,减收主要原因是上年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不具备可持续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9,482万元,同比下降7.1%,减支20,6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3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4,975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800万元(再融资债券9,8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00万元),调入资金9,814万元,上年结转10,7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6万元,收入总计298,27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48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37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727万元,上解支出5,587万元,调出资金1,8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4万元,支出总计298,277万元。收支相抵,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042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587万元,同比增长88%,增支27,43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95万元,上年结余7,530万元,调入资金1,837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1,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9,1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12,200万元),收入总计185,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5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500万元,调出资金4,047万元,上解支出203万元,支出总计178,3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86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7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收入总计5,7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5,766万元,支出总计5,79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5,66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3 %,同比增长12 %,增收17,7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163,06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 %,同比增长11%,增支16,10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6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728万元。
(二)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全力稳增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强化财税收入征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产业强县决策,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整体统筹,紧盯年初目标,与税务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收入组织调度。坚持依法治税、科学治税,进一步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纳税大户和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强化税收征管,财政税收颗粒归仓。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规定,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二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激励引导功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加大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提高税收收入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三是加力盘活国有“三资”。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围绕处置盘活总体思路,突出重点领域,提升资产处置效益,全县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9,419万元。四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211,500万元,缓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压力。
2.大力增福祉,兜牢“三保”等刚性支出。优先“三保”执行,每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三保”支出共169,972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23,850万元,保运转支出1,86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4,253万元。严控其他支出,从源头控制财政支出管理,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低效无效支出和标准过高支出,确保“三保”支出及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39万元,同比下降17.8%。
3.倾力防风险,财政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持续做好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强化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约束,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新增政府债务,从严控制政府债务增量,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批准的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将政府债务到期本息纳入预算管理和穿透式监测系统管理,全过程强化风险监管,按照省州批复化债方案,积极履行还款责任,累计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金39,627万元(含再融资偿还35,400万元),利息14,003万元,未发生逾期债务,债务风险等级维持在安全区间,切实维护好政府举借信用。加强隐性债务常态化监管,认真落实较大规模置换债务政策,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加强跨部门协作,强化金融活动风险监控与宣传,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金融领域风险,做好常态化开展涉非涉稳风险隐患摸排、预警和处置。
4.奋力强支撑,重点领域得到有效保障。坚持民生优先,完成重点民生支出209,50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各项重点民生政策得到有力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异龙湖保护治理,争取到位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水质脱劣攻坚省级补助资金、州级专项资金等上级资金25,050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15,378万元。持续优化综合交通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领域中央、省、州资金,累计到位上级资金3,385万元,县级筹集资金141万元,用于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财政衔接资金投入8,099万元,安排项目49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0个,投入资金5,436万元,占比67.1%;沪滇协作资金投入3,397万元,支持项目建设6个。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584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76万元。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争取到位中央基建投资8,729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430万元,县级预算投入资金9,100万元,用于石屏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城镇棚户区改造、绿化管护、历史名城保护、城管人员工资、环卫保洁费、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汇源路南段片区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积极推动预算内基建投资提质增效,县级预算内安排项目前期经费400万元,支持县级各部门高质量谋划储备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支持,收到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655万元,用于石屏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慧化建设、石屏县市政排水工程(一期)、石屏县农特产品联动开发产业园区建设、石屏县城市北片区城市更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9个项目。
5.聚力强监管,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精心组织开展2025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5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推进全县63个部门绩效管理,年内完成1个乡镇综合运营能力评估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2个专项债券资金及4个项目资金(四本预算)的绩效评价,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充分发挥“以评促效”的积极作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应公开已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137个,采购意向公开率为100%。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64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733万元,节约资金7,917万元,节约率为22.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石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强化国库资金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综合监控模块,对“三公”经费、“三保”资金、财政直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实施穿透式管理,动态监控、转移支付监控资金共925笔77,555万元。
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聚焦“三保”底线、民生改善、产业发展、风险防控,科学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实现全县“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各类财政资源,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集中财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
坚持零基预算、提质增效:取消预算基数依赖,按项目实际需求核定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将资金向高效益、高回报领域倾斜。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测算收入,合理确定支出规模,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坚持绩效管理、全程管控: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坚持依法理财、公开透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推进预算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社会监督,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主要内容
(一)2026年收支预算安排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640万元,同比增长2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1,213万元,同比增长19.2%。
202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6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3,729万元,调入资金50,7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30,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00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3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9,3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4万元,收入总计346,01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1,213万元,上解支出5,56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9,240万元,支出总计346,01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462万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5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4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上年结余6,867万元,收入总计85,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46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2,900万元,调出资金30,700万元,支出总计85,06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00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万元。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收入总计20,0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支出总计20,03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3,3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7,24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0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517万元。
5.“三保”预算情况。2026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73,68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5,169万元,保工资支出126,466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2,054万元。
6.单位自有资金预算情况。2026年单位自有资金收入预算数为33,075万元,支出预算数为33,075万元。收支相抵,自有资金预算平衡。
(二)2026年支出安排及保障政策重点
一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二是重点安排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三是归还部分政府性债务;四是县委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
四、保障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收支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培植财源,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和预算执行效果。积极盘活和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土地资源,增加非税收入和调入资金。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做好项目储备,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支持。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确保“三保”支出及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二)聚焦重点领域,保障发展需求
坚持财政支出优先顺序,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有限财力向民生保障、风险防控、产业发展等领域倾斜。将“三保”支出作为首位保障项,按国家标准和地方政策足额测算需求,确保不留缺口;同时做好资金统筹,强化库款调度,重点将资金投向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对执行滞后项目资金及时收回,避免资金碎片化,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和精准度。
(三)严控债务风险,筑牢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认真排查债务风险点,确保常态化监控机制持续运作,消除债务管理隐患;结合本地财力情况,提前谋划,积极拓宽偿债资金筹措渠道,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偿债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按期偿还,妥善解决偿还到期债务压力大、偿债与建设之间的突出矛盾,积极化解到期债务,切实维护我县举债信誉。
(四)强化绩效管理,提升监督质效
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着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五)持续深化改革,提高发展质量
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两个维护”贯穿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安排、工作落实全链条,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始终服务党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快建设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心无旁骛、只争朝夕,奋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石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石屏县2026年“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石屏县202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44万元,同比下降27.4%,减支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12万元,同比下降69.76%,减支489万元。主要是我县2026年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减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29万元,同比下降4.36%,减支56万元。主要是我县2026年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12万元,同比下降69.76%,减支489万元。主要是我县2026年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减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29万元,同比下降4.36%,减支56万元。主要是我县2026年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
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石屏县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193,729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2,9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8,7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250万元。
二、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县级对乡镇采用“乡财县管”模式,无预算级次划分,各乡镇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
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1.27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2.20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额1.08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0.73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1.61亿元。
二、石屏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45.84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8.42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额15.13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3.23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57.74亿元。
石屏县2026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
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原则,2026年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紧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对纳入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进行绩效情况说明:
(一)城市环境卫生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1,500万元,项目目标:通过全面提升环卫保洁营造良好环境,建设宜居环境的要求。促进县环境卫生社会事业发展。
(二)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经费2,000万元,项目目标:一是水质持续向好;二是能力持续提升;三是监管更加有力;四是治理更加科学;五是成效更加明显。
(三)土地要素保障等工作经费3,000万元,项目目标:围绕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化建设发展、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储备、县城东部片区开发建设、园区经济发展等做好用地报批,为各类项目建设全方位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2026年财政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
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
【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基层“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附件【附件1: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xlsx】
附件【附件2:石屏县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3:石屏县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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