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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rmzf/2026-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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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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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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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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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2026年预算编报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单位:10个,分别为:
1.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2.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3.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4.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5.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6.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没有内设机构;所属下属单位0个 。
7.石屏县林火监测中心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8.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设有:办公室、计财股、造林绿化调查规划产业发展股、资源林政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验检疫股5个内设机构;下设坝心、苦乔地、小冲、小白得、牛达、水塘6个管理片区。 下属单位0个。
9.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股;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股。下辖竹园、老黑山、曲佐、龙车、脚白亩、撒妈扎、方丈、石岩头八个营林区;下属单位0个。
10.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计财股,造林绿化、产业发展和调查规划划股,资源林政、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股,办公室;4个营林区:阿荣山、车畔山、他腊、王家山;5个管护站:牛街、弥勒、者那、小河底、冬瓜林;下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夯实林长制基础。修订并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综合运用“三单两书一函”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制的统领作用,科学开展考核评价与督查检查,强化督查考评结果的运用,提升林长履职效能,构建“巡林—考评—督察”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的转型升级。
(二)夯实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加强资源监管。依托林草湿荒普查成果,持续优化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动态监管,巩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设成效,稳步推进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补偿工作,严厉打击蚕食林地、毁林开垦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坚持依法用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提升林草要素保障服务效率,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林地林木要素供给。三是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完善宣传教育与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组织火险形势联合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升护林员及专业、半专业防火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县乡村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与护林员全员备勤,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争取“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落地实施。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完成松树钻蛀类害虫的系统调查,构建监测数据库,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小蠹虫、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四是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收容救助及肇事补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五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争取支持,完成拖欠企业账款年度清偿任务。认真谋划“十五五”林草发展规划,力争更多林草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框架。
(三)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加强面山生态修复治理及滇中山地石漠化治理的建后管护,争取上级投资6000万元,完成营造林工程11.92万亩,并强化古树名木的保护,厚植绿色生态底蕴。与国有平台公司及社会资本合作,加快落实宝秀综示区500亩林地的合作经营,争取异龙湖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及石屏县国有林场林草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确保国土绿化规模持续扩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同发展,有效破解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现状。
(四)积极发展林草产业经济。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人工商品林、优质林地林木资源及景观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草产业,将“生态优势”有效转化为“民生红利”。二是强化林草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因地制宜推广林下种养殖、森林康养、复合经营包山养菌育菌等林下循环经济模式,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拓展“企业+”合作模式,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三是加快建设并启用13个国有林场管护站点,有序推进龙朋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牛达林场2025年水塘林区巴拉那松种植、滇黄精林下种植项目建设,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五)强化林草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国家、省、州各级改革措施精准落地、细致实施。规范并推广屏邑碳票、屏邑林票项目的开发与应用场景,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及州县两级专家库,优化林业碳汇损失量的计量方法,全面掌握最新资源数据。积极研发森林保护修复与固碳增汇新技术,有序推进8.42万亩森林增汇项目,强化碳汇成效监测,夯实林业碳汇项目的储备与开发基础。
(六)全面提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支撑保障能力。一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讲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林草故事,加强对QQ群、微信群、新媒体等舆情的监测与研判,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夯实党建引领作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异龙湖面山绿化、林草湿资源保护、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建设、林业碳汇、林下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深度融合、协同推进。抓紧抓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后续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项目实施、民生资金支付、用地用林审批、国有林场监管及干部职工作风纪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精简文件会议,习惯“过紧日子”,持续巩固各类巡视、审计、检查意见反馈整改成果。以全面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形成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3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35人。在职实有2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17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30人。
车辆编制44辆,实有车辆4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544726.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544726.1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与上年50954320.36元对比减少2409594.3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标准调整和人员退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544726.10元,其中:本年收入48544726.1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544726.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50954320.36元对比减少2409594.3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标准调整和人员退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544726.1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544726.10元,其中:基本支出47631893.02元,与上年47175668.87元对比增加456224.1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912833.08元,与上年3778651.49元对比减少2865818.41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安排的预算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数为719669.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与上年679936.80元对比增加39733.00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变动增加,核算基数变动。
2.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数为11654429.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与上年11418276.88元对比增加236152.48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变动增加,核算基数变动。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3537815.5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3488347.75元对比增加49467.77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核算基数变动。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数为1262536.9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1275560.52元对比减少13023.5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核算基数变动。
5.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数为225984.00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与上年256764.00元对比减少30780元,主要原因分析:遗嘱补助人员减少。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52473.1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152468.39元对比增加4.7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596282.0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1578135.36元对比增加18146.73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8.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172631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1675614.25元对比增加50695.7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公务医疗补助基数变动。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379336.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与上年377287.00元对比增加2049.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10.2130201行政运行预算数为2439916.2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2474167.96元对比减少34251.7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11.2130204事业机构预算数为21289147.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21169372.46元对比增加119775.0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12.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与上年100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县级安排的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13.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算数为701833.08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与上年3352901.89元对比减少2651068.81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安排的预算项目减少。
14.2130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111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支出。与上年111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县级安排的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2647992.3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2629737.50元对比增加18254.89元,主要原因分析: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7631893.02元,与上年47175668.87元对比增加456224.19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核算基数变动;项目支出912833.08元,与上年3778651.49元对比减少2865818.41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安排的预算项目变动。
301工资福利支出34648691.38元,其中:
1.30101行政基本工资10379565.60元。与上年9652130.40元对比增加727435.2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2.30102津贴补贴1982409.60元。与上年2075877.60元对比减少93468.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和核算基数变动。
3.30103奖金1055683.80元。与上年995534.20元对比增加60149.6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变动,核算基数变动。
4.30107绩效工资9787368.00元。与上年10399831.20元对比减少612463.2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核算基数变动。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7815.52元。与上年3488347.75元对比增加49467.77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262536.97元。与上年1275560.52元对比减少13027.5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核算基数变动。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8755.26元。与上年1730603.75元对比增加18151.51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核算基数变动。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6310.00元。与上年1675614.25元对比增加50696.7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核算基数调整变动。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0254.24元。与上年516041.46元对比增加4212.78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10.30113住房公积金2647992.39元。与上年2629737.50元对比增加18254.89元。主要原因分析: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15118.48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171827.50元。与上年54000.00元对比增加117827.5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办公费预算增加。
2.30207邮电费500.00元。与上年15000.00元对比减少14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预算用于办公楼网络费支出。
3.30211差旅费8900.00元。与上年11800.00元对比减少39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办公费预算调减。
4.30217公务接待费7000.00元。与上年10000.00元对比减少3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预算调减。
5.30228工会经费57918.48元。与上年101212.56元对比减少43294.0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变动,核算基数变动。
6.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3200.00元。与上年172200.00元对比减少9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在职人员退休,核算基数变动。
10.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72.50元。与上年28600.00元对比增加77172.5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68083.16元,其中:
1.30302退休费12242099.60元。与上年12066313.68元对比增加175785.92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增加,核算基数变动。
2.30305生活补助225984.00元。与上年256764.00元对比减少3078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遗嘱补助人员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2880.00元,较上年808120.00元减少105240.00元,下降1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3510.00元,较上年135160.00元减少51650.00元,减少38.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3次,共计接待830人次。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下降38.2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9370.00元,较上年672960.00元对比减少53590.00元,下降7.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65200.00.00元,较上年0.00元对比净增加465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170.00元,较上年672960.00元对比减少518790.00元,下降77.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下降7.96%。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5项,安排项目资金912833.08元,其中:1.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县、乡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数指标值大于等于13次;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8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中办发60号文件《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设立森林防火经费,保障全县313.9万亩林地安全,有效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县、乡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13支、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次数≧1次、防火部门岗位培训完成率≧60%、防火任务执行合格率≧90%、防火物资储备任务完成及时率≧95%、项目总成本控制率≦100%、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9‰、草原火灾受害率≦2‰、预警监测覆盖率≧85%、群众(林农)满意度≧80%。
2.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111000.00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投保面积313.90万亩,成本指标每亩保费0.40元;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火灾保险实行一年一保,投保的目的是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能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是对全县313.9万亩林地进行投保,绝对免赔额0元、综合投保覆盖率100%、承包理赔公示率100%、投保任务完成及时率≧98%、单位面积保费(以2026年实际招标价为准)0.4元/亩、经办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9‰、草原火灾受害率≦2‰、预警监测覆盖率85%、群众(林农)满意度≧90%。
3.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办公场所租赁补助资金325013.52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办公租赁面积2083.42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支付率100%,办公场地租金按时支付100%;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办公场地租赁费325013.52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林场职工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林草报〔2024〕17号关于将县牛街国有林场2025年办公场所租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4.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办公场所租赁补助资金162069.96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办公租赁面积1038.91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支付率100%,办公场地租金按时支付100%;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办公场地租赁费162069.96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林场职工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林草报〔2024〕17号关于将县牛达国有林场2025年办公场所租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5.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办公场所租赁补助资金214749.6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办公租赁面积1376.60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支付率100%,办公场地租金按时支付100%;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办公场地租赁费214749.60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林场职工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林草报〔2024〕15号关于将县龙朋国有林场2025年办公场所租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我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7.林业草原支出: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方面的造林,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918.48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支出。与上年413312.56.00元对比减少61394.08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办公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63225545.04元,其中,流动资产16519733.99元,固定资产净值19466176.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232240.40元,在建工程51678267.93元,无形资产2942413.97元,其他资产68924240.71元。与上年175055407.4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29862.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80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92413.2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133.00元;资产使用收入396950.13元,其中出租资产1453.2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96950.13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2月15日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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