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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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mzj/2026-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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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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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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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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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措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民政局设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科、规划财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管理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石屏县救助管理站
2.石屏县殡葬服务中心
3.石屏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4.石屏县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以“党建聚合力”为引领,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班子会议26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9次,组织分析研判3次,持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深化教育整改。结合系统典型案件开展全局警示教育3次,基层党支部专题教育3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查摆问题,班子共查摆出8个问题,成员个人查摆21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4个。通过开门教育收集群众建议5条,领导班子调研20余次,解决群众问题13个,制定清单3项,开展活动2次,公示整改4次,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2、聚焦专项整治,推动民政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高位推进。构建“1+13”协作体系,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4轮谈心谈话、15次警示教育,出台5份文件,查摆出202个问题并全部整改,移送线索2条。巩固“三沿六区”整治成效,制止新建、改建坟墓行为20起。规范殡葬行业,责令27家违规商家整改,与17家医疗机构建立信息保护机制,完善殡仪馆制度38项,取消收费3项、降低29项。深化移风易俗,普及“厚养薄葬”理念,培育文明新风尚。
二是养老服务整治提升老年群众幸福感。将养老服务整治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班,制定4个文件,形成协同联动格局。聚焦资金管理、服务安全等关键领域全面排查,形成“四张清单”,发现52个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发放整改通知书12份、约谈责任人6人次,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追回高龄补贴资金1.82万元,补发资金46.79万元,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是特殊群体待遇保障问题全面整治。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多渠道收集线索并结合平台数据比对,排查出19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定期调度督查,1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资金2.26万元,补发资金46.79万元,切实增强特殊群体安全感。
四是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长效化整治。制定详细整治通知,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深入走访困难群众家庭,落实直达机制,及时发放救助金。严格把控四道审核关卡,动态审批低保人员纳入与退出。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联动比对数据,形成“动态更新、即时救助”格局,发现的3个问题全部整改,长效救助机制基本形成。
3、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络,兜底保障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精准落实救助政策。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大数据+铁脚板”模式,全年摸排困难群众1.5万余人次,新审批594户892人纳入低保及特困保障范围,动态退出751户1063人。截至12月底,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10726户13302人,城市低保对象845户998人,发放城乡低保金5506.39万元;有特困供养对象992户1012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280.02万元。实施临时救助644人次,发放救助金150万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0万元,高效发挥“救急难”作用。
对边缘易致贫户770人、脱贫不稳定户39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138人开展动态监测,其中424名边缘易致贫户、196名脱贫不稳定户、659名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保障范围(含低保、特困),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二是创新救助服务模式。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与19个部门协同推送数据239310条,出具核对报告1739份。畅通网上申请渠道,受理低保、特困等申请1723人次。推进困难群众信息核查,查询1079户4094人,主动发现并救助困境群众594户892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84.42万元,覆盖5341名困难残疾人和5341名重度残疾人,实现精准化、常态化保障。
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2025年7月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720元/年,且农村低保A类重点保障对象补助水平实行顶标发放;B、C类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根据当年资金量情况稳步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44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68元/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370元/人·月。
四是强化特殊群体关爱。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实现100%签订率,全县签订协议904份,集中供养对象108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人员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专业化服务,切实满足其实际需求。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全年救助27人,实现救助对象“有人管、有处去”的保障目标。
4、构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一是养老服务提质扩容。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异龙镇、坝心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异龙镇宝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新建哨冲镇、牛街镇互助养老服务站2个,老年活动中心3个。目前,全县共有运营养老机构6家,运营床位440张,另有3家在建养老机构,预计增加90张床位;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覆盖93.75%的城镇社区;全县还建有老年活动室159个和老年幸福食堂3个。
二是老年福利政策精准落实。1—12月发放80岁及以上高龄补贴491.02万元,惠及8220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106.83万元,惠及1771人。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多样化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从“基础保障”向“品质服务”升级。
三是儿童关爱网络不断完善。构建县、乡、村三级儿童关爱保护网络,建成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9个工作站、117个“儿童之家”,为1200余名留守儿童、12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挂联帮扶。1—12月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97.25万元,发放“福彩圆梦项目•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助学金共4.2万元。动态管理机制持续完善,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5、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城乡治理效能显著增强
一是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推进122个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其中63家已成立党组织,51个社区社会组织完成备案登记。投入110.2万元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各社会组织积极响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异龙镇商会捐赠2.3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女企业家协会向老旭甸小学捐赠3万元物资。实施福彩公益金25万元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项目,支持“一老一小”服务和社区治理。
二是慈善事业稳步推进。开展“5·8人道公益日”“博爱红河行”等系列慈善活动,累计募集资金0.62万元。异龙镇陶村社区成功申报省级慈善社区示范项目,获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县慈善总会慰问困境家庭15户。推进山东魏桥集团捐赠18台车辆登记工作,县慈善总会完成2024年度年检,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三是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加强《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普及,在州融媒体平台发布古地名相关宣传稿件1篇。实施“乡村著名行动”,摸排城区无名道路37条,采集地名信息50余条。按照全省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要求,积极配合玉溪市四县,共同制定联检实施方案并完成外业联检。开展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制定5年工作方案,并圆满完成首轮联检。省级社工服务示范站项目落地异龙镇,投入20万元用于运营管理,基层治理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6、优化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升级
一是婚姻登记服务便民化。推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预约办理及延时服务,完成8.6万条婚姻登记数据清洗。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200对、离婚登记393对、补办婚姻登记255对,登记率与合格率均达100%。充分发挥异龙湖海誓山盟婚姻登记站在倡导文明婚俗、优化服务体验等方面作用,同步加强婚姻辅导,并开展集体颁证等新型婚俗推广活动,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是殡葬改革纵深推进。9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主体工程完工,开展散埋乱葬巡查千余次,制止违规建墓20起,有效巩固“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理成果。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植树寄哀思”活动,累计换取鲜花1.5万枝、树苗4000株,有效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化殡葬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服务收费标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群众丧葬观念正逐步转变。
7、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衔接机制。持续落实专项工作专班机制及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制度,精心选派2名党员干部驻村帮扶牛街镇扯直村。加强与农业农村、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作,定期交换低收入人口信息,构建“数据比对—风险预警—精准施策”的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完成2024年度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整改措施切实管用、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推进民生项目建设。积极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涵盖异龙镇、坝心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牛街镇、大桥乡老年活动中心等,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强化移风易俗。指导村级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效能,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通过“鲜花换纸钱”等活动,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文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493636.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90636.4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63667.66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县民政局调入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490636.47元,其中:本年收入29490636.4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90636.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60667.66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县民政局调入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493636.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490636.47元,其中:基本支出5108109.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9713.38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民政局调入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4382526.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9045.72,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补交2021年至2024年民政局办公用房租金,本年度无此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5108109.79元。
2080201行政运行:2026年预算数为144497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8092.68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调入公务员1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增加。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248100.2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5139.96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事业在职人员2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增加。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6年预算数为787732.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提高生活补贴部分、提高改革性补贴部分、荣誉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与上年相比增加7200.00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6年预算数为83297.4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提高生活补贴部分、提高改革性补贴部分、荣誉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与上年相比增加900.00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420861.12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8705.28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调入在职人员3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2080801 死亡抚恤:2026年预算数为666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0元,增加原因是遗属生活补助提高。
2081006 养老服务:2026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341368.85元,主要用于救助站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工伤保险缴纳、失业保险缴纳及工会经费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18636.42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调增保障缴费等。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90767.7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4902.5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调入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调高。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115652.4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3528.81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调入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调高。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6年预算数为18755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299.2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及缴费基数变动提高。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26374.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65.81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及缴费基数变动提高。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6年预算数为324757.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8734.72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入3人,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项目支出:24382526.68元。
20820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881279.6元,主要用于缴纳2026年民政局办公用房租金,保障民政工作有序开展;与上年相比减少113152.8元,减少原因是上年度补交2021年至2024年民政局办公用房租金,本年不存在补交。
2081001儿童福利:2026年预算数为46933.4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专项业务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減少2986.60元,减少原因是儿童福利上级专项补助增加,县级预算补助比例减少。
2081002老年福利:2026年预算数为1677888.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53496.00元;增加原因是8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加,县级预算补助增加。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6年预算数为1071468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282294.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符合政策要求规定补助条件的残疾人有所减少。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791296.8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2788.80元,增加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补助提标,县级预算补助增加。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5497506.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72516.00元,增加原因是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315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05000.00元,减少原因是临时救助人员减少。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24000.00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000.00元,减少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减少,县级预算补助减少。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458162.4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41837.60元,减少原因是城市特困上级专项补助增加,县级预算补助比例减少。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2859948.48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59948.48元,增加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提高。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26年预算数为115832.00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减人员等其他农村生活救助人员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524.00元,减少原因是60年代精减人员逐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11840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04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7056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5612.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1934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7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7572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726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0861.12元(其中:基本支出420861.12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6420.21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20.21元,项目支出0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55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58.80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535.82元(其中:基本支出36535.82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324757.44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57.44元,项目支出0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1办公费20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5水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6电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7邮电费65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53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9物业管理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4租赁费451569.6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1569.6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26劳务费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28工会经费23104.80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4.8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92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928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2退休费860229.60元(其中:基本支出860229.6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5生活补助227736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60.00元,项目支出22501247.08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60667.66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县民政局调入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800.00元,较上年减少272200.00元,下降90.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3000.00元,下降97.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2026年工作计划进行调减,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800.00元,较上年减少99200.00元,下降81.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00.00元,较上年减少99200.00元,下降81.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指标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石屏县民政局 | |||||||||
麻疯病人、所涉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 1、落实云组发〔2011〕文件精神,按要求发放所涉人员生活补助。 2、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麻疯两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3、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完成率达100%,满意度8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所涉人员补助对象数 | = | 2 | 人(人次、家) | 定量指标 | 反映获补助人员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麻疯病人员救助补助数 | >= | 13 | 人 | 定量指标 | 反映获补助人员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兑现准确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准确发放的情况。 补助兑现准确率=补助兑付额/应付额*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生活状况改善 | = | 生活提升 | 人(户)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 ||
石屏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金经费 | 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时支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金。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数量 | = | 9 | 个 | 定量指标 | 反映设计实现的功能数量或墓穴数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计划完工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反映申报按计划完工情况。 计划完工率=实际完成工程项目个数/按计划应完成项目个数。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受益人群覆盖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反映项目设计受益人群或地区的实现情况。 受益人群覆盖率=(实际实现受益人群数/计划实现受益人群数)*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人群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反映受益人群满意度情况 |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 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6.引导各地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低保、特困救助对象人数 | = | 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 人 | 定性指标 |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临时救助人次 | = | 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 人 | 定性指标 |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 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 >= | 9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 | = | 8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求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 | 应救尽救 | 人 | 定性指标 |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城乡低保标准 | = | 不低于州级标准 | 人 | 定性指标 | 不低于上年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临时救助水平 | = | 单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3倍 | 人 | 定性指标 | 反映救助对象补助标准性。救助对象补助标准率=抽检符合标准的救助对象数/抽检实际救助对象数*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金社会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率=社会化发放资金的县(市、区)个数/县(市、区)总数*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城乡特困标准 | = | 不低于州级标准 | 人 | 定性指标 | 不低于上年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资金发放的及时性。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按时发放资金的县(市、区)个数/县(市、区)总数*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当日救助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救助及时性。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当日救助率=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当天救助的人数/当天登记人数*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救助补助审核审批时限达标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审核审批及时性。救助补助审核审批时限达标率=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件数/审核审批总件数*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 >= | 有所提高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 ||
60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 1、切实保障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基本生活,适当提高我省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 2、足额及时发放生活补助,发放率100%,满意度8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补对象数 | = | 51 | 人(人次、家) | 定量指标 |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生活状况改善 | = | 有所提升 | 人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 ||
民政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 (一)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整合多部门的数据资源,构建“月更新、季核查”的机制。扩大“物质+服务”试点范围,新增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项目,提升救助专业化水平。强化重点群体保障,持续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群体动态监测,确保应保尽保。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残疾人补贴政策与时俱进,有效保障残疾人生活。 (二)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品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异龙镇、坝心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升老年人护理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推进“儿童之家”规范化运营工作,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落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管理工作,确保福利政策精准有效落地。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开展公益慈善品牌创建,组织开展好“5·8人道公益日”“乡村著名福彩同行”等特色项目。 (四)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推行生态安葬方式。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利用清明等节日组织“鲜花换纸钱”等活动。 (五)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婚前辅导和家庭矛盾调解服务,精心打造“海誓山盟”婚姻登记服务品牌。 (六)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成果。强化项目支撑作用,实施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民生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产业帮扶和民生服务工作。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指导村级红白理事会规范有序运行,开展高价彩礼专项整治行动,培育文明乡风与良好家风。 石屏县民政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宗旨,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奋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石屏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空按时完成各项民政工作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按时巡查、指导工作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作及时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工作及时情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政策知晓率 | >= | 9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通过抽查方式完成,相关受众群体对宣传内容的知晓程度。 宣传内容知晓率=被调查对象中知晓人数/被调查对象的人数*100% (具体应用时指标名称根据项目进行具体化,比如具体为重大事件知晓率、宣贯政策知晓率、重要政策知晓率等。)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定性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残保金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 | 按上级文件精神标准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年计划发放1071.47万元,10831人。覆盖率100%,服务满意度8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补对象数 | >= | 10831 | 定性指标 |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生活状况改善 | >= | 有所改善 | 人(户)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 ||
高龄老年人补贴补助资金 | 对我县户籍的80周岁 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元、600元 的标准补助高龄津贴,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做到不漏不重、及时达标发放津贴,满意率8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补对象数 | = | 8400 | 人(人次、家) | 定量指标 |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获补覆盖率 | >= | 95 | % | 定性指标 | 获补覆盖率=实际获得补助人数(企业数)/申请符合标准人数(企业数)*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高龄津贴发放对政策知晓率 | >= | 9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补助对象对发放政策的知晓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 ||
办公场所租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补助资金 | 保障石屏县民政局办公场所使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用单位数量 | = | 1.00 | 个 | 定量指标 | 反映大型场馆开放的展厅(场地)面积。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率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大型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的情况。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率=完好的场馆(设施、设备)数量/在用场馆(设施、设备)数量*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维护按时完成率 | >= | 95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大型场馆场所(设施、设备)维护按时完成的情况。场馆(设施、设备)维护按时完成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维护的场馆(设施、设备)数量/维护的场馆(设施、设备)数量*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租用及时性 | >= | 100 | % | 定性指标 | 办公房租用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部门运转 | = | 正常运转 | % | 定性指标 | 反应部门运转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单位职工满意度 | >= | 90 | % | 定性指标 | 反映场馆接待对象的满意程度。 |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704.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办公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8872.48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在职人员3人,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石屏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4172120.06元,其中,流动资产401014.03元,固定资产275602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014269.7元,无形资产811.0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5440.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623.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4667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4日
附件【石屏县民政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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