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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
  • 索引号
    spxbxz/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宝秀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2026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宝秀镇2026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宝秀镇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4.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

5.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宝秀镇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石屏县宝秀镇党群服务中心

2.石屏县宝秀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3.石屏县宝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全新姿态,积极抢抓机遇,主动迎接挑战,竭力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2026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为实现目标任务,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凝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聚力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用心巩固生态改善成果,持续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四)倾心深化社会民生保障,稳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五)安心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全力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初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着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宝秀镇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宝秀镇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9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8辆,超编5辆,超编原因为本单位有5辆车为特种车辆不纳入车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宝秀镇财务总收入49,722,623.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722,623.5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比去年28,815,098.58万元增加20907524.97元,同比增长72.55%,主要原因分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在建工程增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宝秀镇财政拨款收入49,722,623.55元,其中:本年收入49,722,623.5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22,623.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比去年28,815,098.58万元增加20,907,524.97元,同比增长72.55%,主要原因分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在建工程增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财务总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宝秀镇预算总支出49,722,623.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722,623.55元,其中:基本支出43,484,031.5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27,391,818.58元增加16,092,213元,主要原因分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在建工程增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财务总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238,59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1,423,280.00元增加4,815,312元,同比增长338%,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6,718.89元、国防支出3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6,384.36元、卫生健康支出1,870,663.15元、农林水支出14,293,622.73元、住房保障支出1,346,466.2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2,4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94,139.68元减少307,420.79元,同比减少23.3%、与上年相比国防支出30,000元无变动、与上年相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6,606.12元增加179,778.24元,同比增加5.31%、与上年相比卫生健康支出1,778,736.89元增加91,926.26元,同比增长4.91%、与上年相比农林水支出8,926,993.49元增加5,366,629.24元,同比增长37.55%、与上年相比住房保障支出1,286,222.4元增加60,243.84元,同比增长4.68%,与上年相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212,400元、无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7,391,818.58元,项目支出1,423,280.00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27,099,275.23元增加292,543.35元,同比增长1.07%,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525,820元增加897,460元,同比增长170.67%,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宝秀镇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6,400元,较上年减少9,000元,同比下降3.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宝秀镇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宝秀镇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5,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同比下降7.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7次,共计接待2570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宝秀镇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1,400元,较上年减少0元,同比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400元,较上年增加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2026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7项,安排项目资金1,423,280元,其中:

1.“一队一站”建设经费项目安排212,400元,(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乡镇政府专职队人员经费,指标值等于3,800元每人每月;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每个队按 8 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消防队员每人每月 3,800 元包含服装费、日常业务培训费、体检费等所有费用,每年按 6个月保障。(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一队一站”运行经费;指标值:10,000元/年/站;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一级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按 1 万元/年/站。(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消防车辆运行维护费;指标值:20,000元/年/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每个乡镇配备一辆消防车,按照消防特种车辆运行维护费2 万元/年/辆保障。(4)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三级指标:社会运转能力提升;指标值:大于等于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社会运转能力提升。(5)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当地群众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当地群众满意度。

2.宝秀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000,000元,(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宝秀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补助资金;指标值:等于1,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宝秀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补助资金。(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三级指标:社会运转能力;指标值:等于提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社会运转能力。(3)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当地群众满意度;指标值:大约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当地群众满意度。

3.党代会议经费项目安排22,880元,(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会议次数;指标值:等于1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党代会召开的总次数。(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会议人次;指标值:大于等于109人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参加党代会的总人次。(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会议天数;指标值:等于1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反映预算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各类会议的总天数。(4)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是否纳入年度计划;指标值:是;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会议是否纳入年度计划。(5)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三级指标:会议召开对当地发展的影响;指标值:大于等于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会议召开对当地发展的影响。(6)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参会人员对会议的评价;指标值: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参会人员对会议的评价。

4.纪委工作经费项目安排30,000元,(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研究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次数;指标值:大于等于4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次数。(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指标值:大于等于80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完成时间;指标值:2024年12月20日前;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工作完成时效。(4)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促进风清气正环境营造的影响;指标值: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促进风清气正环境营造的影响。(5)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群众的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群众的满意度。

5.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安排75,000元,(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开展人大代表调研、视察、培训等活动次数;指标值:大于等于6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开展人大代表调研、视察、培训等活动。(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指标值:大于等于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代表的工作能力提升情况。(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完成时效;指标值:2024年12月31日前;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时限要求。(4)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民生发展关注率;指标值:大于等于5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民生发展关注率。(5)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评价;指标值: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群众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评价。

6.人大会议经费项目安排33,000元,(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会议次数;指标值:等于1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人反映预算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各类会议的总次数。(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会议参会人数;指标值:大于等于76人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反映预算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各类会议的参与人次。(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会议天数;指标值:等于2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反映预算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各类会议的总天数。(4)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治标;三级指标:是否纳入年度计划;指标值:是;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会议是否纳入年度计划。(5)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提升;指标值:大于等于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代表的工作能力提升情况。(6)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参会人员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反映参会人员对会议开展的满意度。参会人员满意度=(参会满意人数/问卷调查人数)*100%。

7.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项目安排50,000元,(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组织召开乡镇人大会次数;指标值:等于1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乡镇召开人大会议要求。(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组织开展调研及视察活动次数;指标值:等于2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人大主席团活动要求。(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人大主席团工作完成情况;指标值:等于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工作开展要求。(4)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资金到位时效;指标值:小于等于6个月;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资金下达时效要求。(5)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三级指标: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指标值:大于等于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6)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对主席团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群众对主席团工作的评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3.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我州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

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

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7.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宝秀镇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37,388.77元,与上年对比1,661,591.04元减少24,202.27元,同比减少14.57%,主要原因为本年统计口径改变,机关站所合并统计,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宝秀镇资产资产总额39,420,837.18元,其中,流动资产9,893,115.82元,固定资产15,668,556.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081,238.8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413,914.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56,519.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5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6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827.59元。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附件【宝秀镇2026年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