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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
  • 索引号
    spxsf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司法局承担法治宣传、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律师事务、公证事务、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调研和督察、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共计十二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司法局机关共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装备财务保障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9个派出机构(9个乡镇司法所)。

所属单位2个(有独立编制但未独立核算),分别是:

1.云南意正律师事务所;

2.云南省石屏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制度机制,提升依法治县质效,以高水平法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提升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及法治督察效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执法与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强化行政复议个案监督与源头治理,完善便民惠企举措。

三是聚焦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律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法律服务供给,精准对接群众多层次、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加大普惠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四是聚焦社会治理法治化,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调解基础性作用,规范行政调解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保障人民调解经费。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发挥法治宣传引导作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五是聚焦社会大局稳定,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巩固深化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严抓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守牢安全底线,整合资源提升质效,助力刑释解矫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27,918.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71,317.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6,601.2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7,180.35元,增加4.76%,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故测算基数增加,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71,317.67元,其中:本年收入8,471,317.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71,317.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0,581.85元,增加4.06%,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故测算基数增加,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27,918.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71,317.67元 ,其中:基本支出8,231,317.67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0,579.15元,增加4.0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故测算基数增加,预算资金相应增加;项目支出2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加4.17%,主要原因分析为2026年度因司法业务工作需要,我单位增加了安置帮教工作预算经费,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40601款行政运行”支出5,238,69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17,761.32元,增加4.34%,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40604款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基层人民调解员案件补助支出和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加1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6年度因司法业务工作需要,我单位增加了安置帮教工作预算经费。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40605款普法宣传”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县等业务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40607款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印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40650款事业运行”支出422,77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1,202.88元,减少8.88%,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有退休1人、增加1人的情况,人员经费有差额,故经费出现减少。

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57,219.60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6,240.00元,合计金额613,45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由财政发放的改革性补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9,320.00元,增加10.70%,主要原因分析为退休人员增加1人,经费相应增加。

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739,67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4,215.52元,增加4.85%,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测算基数人员减少,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5,720.63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250.30元,合计金额355,97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5,357.43元,增加4.5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5,67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1,809.90元,增加5.05%,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测算基数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32,8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其他医疗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121.70元,增加3.54%,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测算基数增加,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1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582,21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资金增加22,196.16元,增加3.96%,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测算基数增加,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108,635.27元(其中:基本支出7,108,635.27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280.19元(2025年工资福利支出为6,851,355.08元),增加3.76%,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756,822.80元(其中:基本支出516,822.80元,项目支出2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78.96元(2025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37,043.84元),增加2.68%,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测算基数增加,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5,859.60元(其中:基本支出605,859.6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520.00元(2025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552,339.6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按预算编制要求,我单位将2026年2月退休的1人,在本次预算中按退休人员编制预算费用,故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0元,减少5.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2026年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0元,下降61.54%,减少原因分析为: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司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2026年预计进行公务接待12个批次,1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2026年预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县本级重点项目预算支出共有5项,安排项目资金240,000.00元,其中:

1.石屏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印发石屏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60号)。

2.石屏县司法局普法宣传经费项目安排60,000.00元,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推进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宣传,推动全县普法工作发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屏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资料。

3.石屏县司法局依法治县经费项目安排60,000.00元,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石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全面依法治县考核要求。

4.石屏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元,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办结情况,公证服务办理情况。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屏县司法局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法律援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司通〔2022〕1号)。

5.安置帮教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元,因安置帮教经费依据的相关文件属于秘密文件,故该项目绩效指标值不予以公开,在此不作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56,822.8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19,778.96元,增加2.68%,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测算基数增加,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石屏县司法局资产总额8,125,503.68元,其中,流动资产138,597.53元,固定资产7,971,496.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410.0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9,63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21,418.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石屏县司法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石屏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