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5年
  • 索引号
    spxczj/2026-0001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202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经石屏县财政局汇总,2025年度石屏县“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432,981.16元,比上年减少1,772,594.09元,下降17.37%。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435,568.91元,下降46.86%。

一、石屏县2025年度“三公”经费基本情况

1.石屏县202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2024年一致,未发生相关出国(境)费用支出。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8,000.00元,下降100%。

2.石屏县2025年购置公务用车9辆,比上年新车购置量减少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00辆,比上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36,887.51元,比上年减少1,586,992.84元,下降16.49%。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479,538.52元,下降23.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01,084.34元,比上年减少664,043.53元,下降25.89%,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5,915.66元,下降3.84%;主要是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小学、石屏县机关事务局、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石屏县宝秀镇等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已在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2025年未产生新的购置需求,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5,803.17元,比上年减少922,949.31元,下降13.08%,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403,622.86元,下降28.15%。主要是各部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通过压减非必要用车、严控维修成本等措施,降低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运行维护费。

3.石屏县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543批次,接待5,262人次。公务接待费396,093.65元,比上年减少185,601.25元,下降31.91%。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928,030.39元,下降92.56%,主要是各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比上年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硬化预算约束,有效推进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控制审批,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规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开支标准,确保经费预算控制额度不突破。

三是各部门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石屏县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按照严格标准、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四是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石屏县实际,制定了《石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以保障公务出行。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石屏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25年使用县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石屏县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附件【附件:石屏县2025年“三公”经费决算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