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5-0010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06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四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第二十七项:“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现已完成整改,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提出。联系电话: 0873-4845177 邮寄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

附件:

1.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2025年2月5日



附件【附件2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docx
附件【附件1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