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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5-0028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批的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4846061;电子邮箱:sphbj001@1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邮编:662200

项目名称

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

石屏县坝心镇袁家沟西南侧

建设单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项目概况

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厂、中途提升泵站、总提升泵站,以及污水管网,其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00m3/d,处理工艺为多级A/O工艺+混凝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泸江河;新建HDPE污水管网DN300~DN600约18.9km,DN200~DN350污水压力管约2.34km,入户管道37.5km;新建1座污水中途提升泵站(坝心镇污水处理站内),新建1座污水总提升泵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有扬尘、汽车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车辆限速及机械设备及时维护等措施,施工废气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器械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产生的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管道闭水试验废水,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项目较近的公共厕所,雨天地表径流、管道闭水试验废水、洗手废水经16m³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机械设备、装修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土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管道定向钻孔泥浆、施工器械维修废矿物油等固体废物。根据项目水保方案土石方平衡分析,项目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为7.01万m³,回填土石方总量为7.01万m³,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及场内道路铺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管道定向钻孔泥浆经过沉淀处理后可重复利用;项目施工器械损坏维修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较少,由施工单位做好桶装收集,暂存在施工场地固定位置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确保防雨、防渗、防渗漏。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区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主要采取在厂区周边、厂区内设置绿化带,种植大量吸附能力强且能散发芳香味道的植物来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绿色植物具有一定的吸收有害气体,减轻恶臭异味的作用;项目甲烷产生环节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厌氧环境去除污水过程,产生的甲烷通过自然扩散排放,不会蓄积在池体内;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停电时使用,运行时间较短,且属于间歇排放,产生量很小。

2.废水: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m³/d,服务范围为坝心镇集镇、坝心村、海东村、新街村、王家冲村,同时处理污水处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冲洗以及脱泥污水。厂区工作人员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厂区仅含有少量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化验仪器设备清洗废水互相中和后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就近排入项目北侧人工水渠,从东向西径流760m后到达米轨铁路,然后经长度约为80m的下穿铁路管道排入泸江河。

3.噪声:购买时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方式。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以此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紫外线灯管、水质检测废液、机修废机油,其他固体废弃物有格栅拦截渣、平流沉砂池沉积的泥砂、污泥脱水后的泥饼、废滤布。更换后的少量的废滤布、经输送机脱水后的栅渣、经砂水分离器脱水后的沉砂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泥进行通过叠螺污泥脱水机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80%,再通过推车推至污泥干化场进行自然干化脱水至60%,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统一运至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废机油、紫外线废灯管、水质检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硫酸、盐酸、柴油和废机油,经计算,项目Q值为0.0002923<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项目废水处理运营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来降低项目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