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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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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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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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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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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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
3、建设地点:石屏县坝心镇芦子沟村委会何宝寨上寨老干冲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185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60平方米,其中:拆除原建猪舍2600平方米,新建标准化猪舍6栋合计10300平方米(含育肥舍8800平方米、保育舍1500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及仓库400平方米、管理房300平方米、生活用房260平方米。建设配套饲喂设备、供暖降温系统、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基础设施。建成后规模为年出栏生猪20000头。
6、现有工程情况:现状为已建成1栋2600平方猪舍,建成后未投入养殖。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
通讯地址:石屏县坝心镇芦子沟村委会何宝寨上寨老干冲;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39889****;
电子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西城时代A座32楼10-12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871-68390637;
电子邮箱:37907484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下载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通过本次公示内容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如有异议或提出对《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和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有效的联系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邮寄公众意见表,也可将公众意见表扫描并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在《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石屏县坝心镇道丰养殖场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