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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石屏县民政局 | ||
|---|---|---|---|
| 信件标题 | 补办离婚证 | ||
| 内容 | 请问离婚证丢失,有必要补办吗,如果补办需要那些材料? | ||
| 创建时间 | 2026-08-15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8-24 | ||
|---|---|---|---|
| 回复部门 | 石屏县民政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离婚证遗失并非法律强制要求必须补办,是否补办完全取决于您的实际使用需求。如果近期需要办理以下事务,建议优先补办离婚证,否则会导致手续无法顺利推进,比如:再婚登记、房产相关手续、公共事务办理、法律事务处理等需证明离婚事实。 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如有疑问,您可向石屏县婚姻登记处咨询,联系电话:0873-4843224。 |
||
| 回复人 | 石屏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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