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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石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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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文和代表:

  你在石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大练庄村委会路灯安装的建议》(其他类)第163号,已作为代表建议转交我局办理。根据建议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及时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级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协调对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0年6月2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石屏县美丽乡村创建实施方案》(石办发〔2020〕42号)文件,《方案》中目标要求: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在全县行政村和所有自然村开展省、州、县级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从 2020 年开始,力争到 2023 年累计创建 216 个以上美丽乡村。同时《方案》创建内容中要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实施村级路灯亮化工程,确保村内公共空间照明设施满足群众需求。

  你提出的“关于大练庄村委会路灯安装的建议”具有合理性,也是我县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着重加大投入的方面。2022年,龙武镇大练庄村委会大练庄村已获评“县级美丽乡村”,县级已统筹资金10万元为大练庄村委会安装路灯29盏,目前已投入使用。接下来,我们将积极向中央和省、州争取项目和资金,多渠道加大投入,不断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我们将在项目资金的计划和安排上,优先考虑龙武镇大练庄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其他问题,县农科局(县农村人居办)将继续与各相关单位等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创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乡村。因此您的提案我局作为A类办理。

  今后,我们将在项目资金的计划和安排上,优先考虑龙武镇大练庄村委会路灯安装的问题,县农科局(县农村人居办)将继续与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创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乡村。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