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石屏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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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2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后宝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石屏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过程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县级财政管理、县直部门预算执行以及民生、生态环保等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石屏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 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6 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 766万元,支出总计29 3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 228万元,支出总计133 02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预算调整程序不合规;二是石屏县财政2020年至2022年占用省级财政资金44 192万元平衡预算;三是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3.84万元;四是石屏县发改局挤占挪用2022年项目前期费专项资金51.67万元;五是2022年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过大;六是代编预算不细化,能明确到所属单位的项目仍由财政代编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缴县级国库1.01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不减反增1.94万元;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0.10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石屏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一是还贷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450.66万元。二是农发行贷款闲置未使用造成利息损失99.14万元。三是县财政局国开行发展基金借款闲置造成利息损失12.77万元。四是6个乡镇拖欠工程款3 008.38万元。五是项目资金结存849.30万元。六是县财政收缴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结余96万元。七是县财政局收缴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存款利息7.39万元。八是项目实施单位未记录反映债务信息。九是部分债务未纳入债务数据库监管。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整改。 

  四、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对石屏县人民医院2019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捐赠及报废资产未作核算,出租资产未公开招租,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654.11万元虚增成本等问题;二是债权债务不清晰,违规举债6 000万元;三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使用企业车辆,违规发放津补贴0.44万元,分配发放绩效工资未执行相关规定;四是经营收入55.07万元未进行纳税申报。 

  五、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石屏县杉老林水库建设项目等6个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对石屏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价款778.60万元;二是多付工程价款365.37万元;三是北门仓库改造工程未按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超合同工期150天;四是宝秀镇宝石桶装水厂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五是牛街镇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六是杉老林水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1 787.23万元未招标;七是异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未向违约公司收取投标保证金15万元;八是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取得设计施工图审图合格证、项目改造方案不精准、未按规定组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未完成概算投资9 899.78万元、部分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图出图时间晚于施工时间。 

  上述问题已部分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从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预算审核,切实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调整。二是加强对专债资金、结转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的管理,盘活各类资金,充分释放财政资金绩效。三是调整支出结构,坚决兜牢民生底线,防范重大风险产生。 

  (二)融合各类监督,合力维护财经法纪权威。一是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强对资金分配、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和民生保障、资源环保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二是切实把纪检监察体制、巡视巡察制度、审计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三)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守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红线和底线,严格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二是规范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严格项目可研、申报、审批及招投标等程序管理,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要对重大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如期完成,发挥效益。 

  (四)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达标高效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