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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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实施项目12个,项目预算资金129.7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2个,资金为16.64万元;年内追加项目10个,资金为113.09万元;被整合收回资金9.27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安〔2019〕6号)、《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发〔2018〕4号)、《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红安〔2020〕1号)、《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发〔2018〕10号)精神,确保到2020年底,形成全面覆盖、权责清晰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及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得到强化、监管执法效能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就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2.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

  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3.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发〔2021〕49号)及州政府资金分配方案的批示,统筹用于安全生产经费开支。

  4.2021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经费

  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及全县安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5.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经费

  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及全县安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工作经费

  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及全县安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7.亚洲象安全防范项目经费

  2022年5月16日在玉溪市元江县活动的15头亚洲野象从元江县龙潭乡孔单村进入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小官山红土地小河底河附近活动5月24日,14头亚洲群象离开石屏县辖区迁徙到玉溪市峨山县大维堵村活动。7月9日,亚洲象群从玉溪市峨山县化念回到石屏县龙武镇境内活动。7月27日,亚洲象群跨过石屏县进入元江县。为做好石屏县北移亚洲象群安全防范,对迁移象群的全部个体实施24小时监测,确保亚洲象群迁移期间的监测时间和区域全覆盖。

  8.应急管理局补助工作经费

  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

  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要求,石屏县已于2021年开展此项普查工作,预计2022年上半年完成。开展此项普查是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的有效手段,为开展我县的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在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县范围内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非煤矿山、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减灾能力(政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与社区、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历史灾害调查,完成数据核查和工作总结分析。涉及学校148家、医疗卫生机构22家、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4家、公共文化场所4家、旅游景区4家、星级饭店5家、大型超市3家、县乡基础指标10项、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加油站23家、加气站3家、非煤矿山17家、煤矿1家、尾矿库2家、年度历史自然灾害709次、减灾能力调查1373家。此外县应急管理局还承担县普查办工作任务,汇总应急、气象、水务、林草、交通、住建、地震、自然资源等8大系统成果,形成石屏县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综合性成果。

  10.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补助经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1〕110号)要求及州政府对资金分配方案的批示,为顺利完成我州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11.2022年红河州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补助资金

  为进一步增强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农村居住房统一保险资金纳入州、县市两级财政预算,采取州、县市财政补助为主、农户自筹为辅的原则,州、县市两级政府按比例为每户农户每年补助11.5元,农户每户每年出资1元,投保标准为每户每年12.5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目的,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责任落实为抓手,突出重大活动关键节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行业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强监管、严执法、转作风、抓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屏提供坚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2.阶段性目标。

  重点对非煤矿山企业、工贸企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重大安全隐患源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确保各类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基础薄弱问题显著改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基本控制,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积极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预防性作用,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典型经验、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最终促进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聚焦危化品、非煤矿山、煤矿、工贸、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33名县处级领导、10余个行业部门对口挂联94个重点企业、商会,做到全县所有企业“全包联”、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时段“全监管”,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年初县政府与9乡镇、19家安委会成员单位,6家重点企业签订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层层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2.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按照《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制定印发了《石屏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县属各有关部门对照15条措施69项内容清单,结合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州安委会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关工作安排,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全面摸排全县范围内各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形成《石屏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3.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自建房、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工贸、旅游、校园安全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4.保障救灾物资储备,开展救灾及农房保险。1月,投入救灾资金373.61万元用于冬春救助,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25万人。8月,投入资金79.80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0.60万人。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农户共7万户,1至8月农房保险共赔付154户26.69万元。

  5.开展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宣传演练。6月1日,红河州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红河行”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屏县举行,各乡镇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参加启动仪式。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全县组织宣传活动66次、张贴标语728条、发送短信50条、展出展板85块、发放防灾宣传手提袋21000个,发放涉灾宣传资料38800(本、册、张)、开展防灾减灾演练45次、参与灾害演练人数5600人、参与宣传活动单位40余个、参与活动群众37600余人。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中央、省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全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自评报告内容完整、评价指标明确、评价结论合理有据、客观公正,如实地体现了单位取得绩效情况。截至2022年底,县应急管理局项目预算资金为122.26万元。其中:红财资环发〔2022〕38号亚洲象安全防范项目经费2.39万元、石财预〔2022〕1号安全生产工作经费7.37万元、石财预调整〔2022〕52号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工作经费5.94万元、石财预调整〔2022〕35号2021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经费4.95万元、石财预调整〔2022〕190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经费5.80万元、石财预调整〔2022〕189号应急管理局补助工作经费10.90万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4.68万元、石财预调整〔2022〕52号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工作经费1.95万元、石财预字〔2022〕1号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补助经费20万元、石财预字〔2022〕97号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万元、红财资环发〔2022〕36号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2万元、红财资环发〔2022〕87号2022年红河州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补助资金44.28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按照自评标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要求,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产出指标的实现程度

  (1)全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受伤1人)。

  (2)全县先后遭受低温冷冻灾害1次、风雹灾害8次、洪涝灾害4次,受灾人口6.59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084.22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1019.26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5485.89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成灾面积696.56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994.57公顷,其中粮食作物绝收面积327.52公顷;农房一般损坏154户154间(含零星受灾户和火灾户),310台太阳能管部分受冻破裂;因灾死亡牲畜13头,其中牛2头,羊11只,3家商铺货物遭水淹、1家木材加工厂店机械泡水或电机短路,因塌方阻断公路1100米。灾害共造成经济损失10759.76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损失10703.37万元, 房屋及家庭财产损失38.19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8.2万元。

  2.效益指标的实现程度

  (1)确定风险点位置16处(其中消防安全3处、道路运输2处、自然灾害3处,水利建设施工1处,山洪灾害点2处,环境安全2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1处,建筑施工2处)。针对风险点位置深入分析研判风险等级,制定了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管控责任部门及管控责任人,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排查大风险、消除大隐患、预防大事故。

  (2)持续督促对石屏县瀛洲水泥、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尾矿库等9个领域存在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日常安全检查台账、应急物资仓库中未进行分区、分类并粘贴相应物资名称标识牌等41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已整改完成40个,剩余1个正在整改。

  (3)出动稽查人员702人次,检查车辆873辆次,查处违法案件23件。对在建项目开展安全检查42次,发现问题48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已完成整改435条,整改率89.5%。对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共16矿次,发现隐患19条,已整改19条,整改率100%。检查非煤矿山企业91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8条,现场督促整改119条,限期整改29条,已完成整改24条。立案查处4座非煤矿山,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共计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排查录入全国房屋和市政普查系统6394栋,经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54栋,并已按要求贴牌标识。对全县15家液化气供应站、1家二甲醚供应站、1个燃气储备站、2家天然气燃气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9处,整改19条。聘请危险化学品专家对我县辖区内26家危化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发现隐患167条,督促整改145条,限期整改22条,对1户危化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继续聘请专家对县辖区内9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隐患52条,督促整改41条,其余11条正在整改中。对24家旅游责任单位开展督导检查7次,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共发现安全隐患3条,已完成整改3条,整改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程度

  投入救灾资金373.61万元用于冬春救助,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25万人。8月,投入资金79.80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0.60万人。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农户共7万户,1至8月农房保险共赔付154户26.69万元。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是项目落地见效的首要保障。县应急管理局明确项目工作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2.强化监督检查,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强化对项目的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必要保障。在实施项目管理中,县应急管理局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过问督办项目推进情况、项目资金就位使用情况等,并且党组召开会议听取检查验收情况汇报。

  3.强化结果运营,是持续抓好项目建设的关键。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坚持项目建设检查验收结果运用于年度应急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和2022年项目资金分配重要参考依据。要提高项目建设及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政策意识,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监管有关政策文件学习,提高项目资金监管能力,坚决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项目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县应急管理局对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到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程序业务不熟练,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提升,项目台账资料不够规范。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2.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通过对绩效目标表的分析,部分绩效目标没有完全、完整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

  3.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部分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一是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设置的效果指标不完整;二是个别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可考核性不强。

  (二)原因分析

  1.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

  2.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五、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绩效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培训,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针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各项目的评定结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