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解读

文章来源: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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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云自然资〔2022〕48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依据

  基础测绘是基础性、公益性事业,由政府财政投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地理信息保障。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等都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规划》出台的背景

  基础测绘是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期间,通过《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大力促进了全省基础测绘数据资源、服务和能力建设等快速发展。测绘基准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每年完成全省优于1米遥感影像的获取与处理;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等提供各种工作用图和专题分布图;初步建成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云南)基地等。基础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进入新时代,立足新发展阶段,云南省委省政府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省情内涵认识,对未来推动全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进行了系统谋划和部署。这也使我省基础测绘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适应“十四五”时期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基础测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行业需求,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根本定位,针对基础地理信息更新速度难以满足需求、公共服务与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州(市)县(市)基础测绘发展落后、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能力亟待提升等问题,需要统筹安排“十四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工作。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规定,按照《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等要求,结合我省基础测绘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本规划。

  《规划》的期限和目标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是2021-2025年。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发展总体思路、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大力提升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能力为目的,加快建立和维护统一的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断创新产品形式,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实现基础测绘全面转型升级。到2025年,全省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1:1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全面更新。适应新体制下的基础测绘生产服务和技术体系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协调发展的机制基本建成。基础测绘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四、《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规划》采取“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一一对应的思路进行任务规划和项目规划,通过重点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实现主要任务,进而实现发展目标。《规划》确定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16项重点项目。

  建设和维持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主要任务是开展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框架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导航定位服务的自主可控能力和精准化程度。加强测绘基准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全省测绘基准成果管理和服务能力。《规划》明确了云南省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云南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框架建设和云南省测绘基准成果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3个重点项目。

  做全做细全省基础测绘。主要任务是推进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完成对各州(市)县(市)重点区域、边疆地区高精度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和更新,实现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的更新。推动内陆水体和地下空间测绘发展,实现水下地形与陆地测绘成果的衔接。开展边境高精度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与更新。统筹航天航空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规划》明确了统筹航天航空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更新、云南省遥感数据获取能力建设、云南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4个重点项目。

  开展实景三维云南建设。主要任务是整合现有基础测绘成果,根据国家实景三维建设相关要求,重点推进实景三维云南地形级与城市级建设与应用,构建全省多源、多尺度实景三维数据资源体系。《规划》明确了实景三维云南建设1个重点项目。

  开展新型基础测绘建设。主要任务是开展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并争取作为国家级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试点。试点重点围绕实景三维云南建设,以基础测绘产品模式的创新带动技术体系、组织结构和政策标准的全面重构。开展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升级改造与常态化更新维护。《规划》明确了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建设、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改造与常态化维护2个重点项目。

  提升基础测绘生产能力。主要内容是开展地理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全省统一、权威、完善的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资源,为“数字云南”保驾护航。强化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等工作支撑。开展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构建基础测绘成果检查及信息化质检体系。《规划》明确了时空信息数据库及测绘成果管理服务、基础测绘成果检查及信息化质检体系构建2个重点项目。

  强化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能力建设。主要任务是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新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测绘产品服务体系。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提高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服务支撑,筑牢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空间基底。加快向基于地理实体的测绘模式转变,实现地理实体的协同更新以及与自然资源相关数据的融合关联应用。推广“测绘+督察”服务范式。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调整基础测绘队伍结构,提升能力,统筹构建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的业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在承担基础测绘任务的同时,为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全方位支撑。《规划》明确了云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及运行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系列地图编制与更新、全省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3个重点项目。

  推进基础测绘管理和改革。主要内容是强化省级基础测绘管理,强化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监管和互联网环境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开展省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专项检查。健全省州(市)县(市)协同的体制机制,明确省州(市)县(市)三级管理的基础测绘分工,加强对州(市)县(市)基础测绘能力薄弱地区开展技术支持,推动州(市)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基础测绘队伍建设,服务本级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规划》明确了地图审核及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1个重点项目。

  附件:云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目  录

  一、发展形势 5

  (一)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为基础测绘发展提出了新目标 5

  (二)需求形势的新变化为基础测绘发展构筑了新格局 6

  (三)技术融合的新发展为基础测绘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6

  二、发展基础 6

  (一)取得的成就 7

  (二)存在的问题 8

  三、总体思路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9

  (三)发展目标 10

  四、主要任务 11

  (一)建设和维持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 11

  (二)做全做细全省基础测绘 13

  (三)开展实景三维云南建设 16

  (四)开展新型基础测绘建设 17

  (五)提升基础测绘生产能力 18

  (六)强化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能力建设 20

  (七)推进基础测绘管理和改革 23

  五、保障措施 24

  (一)加大投入力度 24

  (二)强化技术创新 25

  (三)强化统筹协同 25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25

  附件 名词解释 26

 

  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基础性、保障性服务的公益性事业,为了贯彻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十四五”基础测绘工作安排和云南省委省政府规划编制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形势

  进入新时代,立足新发展阶段,云南省委省政府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省情内涵认识,对未来推动全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进行了系统谋划和部署。全省基础测绘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把握新要求,明确新定位,确立新思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保障支撑。

  (一)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为基础测绘发展提出了新目标

  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刻把握新时代云南“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省情特点,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的工作定位,要求基础测绘作为一项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必须以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为标准,在资源建设布局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将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州(市)县(市)和边疆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和布局,同时从地表向地下空间延伸,大幅提升基础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在生产服务上向高质量发展,通过转变生产方式,从标准、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建立起稳固、规范化的新型基础测绘业务布局和支撑体系。

  (二)需求形势的新变化为基础测绘发展构筑了新格局

  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的新职责新定位,使基础测绘的需求发生了新变化。在经济社会领域,加快数字化发展,以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推动“数字云南”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需要基础测绘夯实数据基础,搭建权威、更新及时、定位准确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体系。同时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的空间信息资源、平台、服务的需求统筹力度,构建统一、优势互补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格局。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获取高精度的测绘基准系统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构建统一的空间基底和地上地下、水上水下一体的自然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底版,真实展现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分布。

  (三)技术融合的新发展为基础测绘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交叉融合,以及空间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智能化基础测绘技术体系提供了支撑。我省需要根据发展实际,整合机构改革前相关部门的测绘技术、装备等,建立航天航空、地面调查与实测、光学红外等多种观测手段匹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集成应用的业务链条,形成数据的快速采集、实时处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业务体系,实现向新型基础测绘的全面转型升级。

  二、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通过《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大力促进了全省基础测绘数据资源、服务和能力建设等的快速发展,基础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一)取得的成就

  基准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十三五”期间,建成了由1631个高等级平面控制点,124条精密水准路线,4260个水准点组成的现代化测绘基准基础设施,实现省级测绘基准框架网与国家基准网严密对接。完成全省52个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升级,持续维护云南省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十三五”期间,1:1万、1:5000基本比例尺地图覆盖面积达38.94万平方千米,基本实现1:1万全省覆盖,其中边境地区德宏州实现全州1:5000全覆盖。

  遥感影像获取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全省优于1米遥感影像的获取与处理,完成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0.5米卫星影像的获取和处理,面积共计204万平方千米。建成云南省遥感影像及时服务系统和快速处理系统,大幅提升了遥感影像综合处理能力。

  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完成了云平台框架数据生产,制作了2016年至2019年矢量电子地图、影像电子地图、矢量标注电子地图、影像标注电子地图、路网电子地图等多功能电子地图,并以切片的方式提供相应地图服务,增强了平台数据的现势性、准确性、完整性。

  公共服务广度不断拓展。更新了16州市、88个贫困县标准地图,编制完成《云南省地图集》。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等提供了包括主体功能区、特色小镇、森林、矿产资源等各种工作用图和专题分布图等。持续更新了“天地图·云南”导航路网、地名地址、影像等数据,完成了公众版一体化建设、政务版平台搭建和移动端应用开发。及时为元谋泥石流、通海地震、墨江地震等自然灾害提供应急测绘保障任务。初步建成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云南)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

  基础地理信息更新速度难以满足需求。基准站密度仍无法满足高精度数据获取需求。全省约7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库)未更新,缺少全省统一精度的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地表模型。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进展缓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需求的实景三维数据资源体系尚未建立。

  公共服务与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基础测绘公共产品类型单一,数据库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充分。以实景三维为代表的新型测绘产品不丰富。应急测绘快速获取、处理和分发数据存在瓶颈,响应时效有待提高,依托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云南)基地执行重大应急测绘保障任务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形成。

  州(市)县(市)基础测绘发展落后。州(市)县(市)基础测绘发展不平衡,尚未实现1:5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对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全面覆盖,边疆口岸、城镇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缺乏,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极不相符。

  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能力亟待提升。基础测绘专注于数据获取处理,完善的质量、组织和制度体系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在成果和服务提供方面没有形成向自然资源其他业务领域拓展的机制。基础测绘队伍转型升级尚未完成,支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工作的潜力有待继续发掘。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聚焦云南省“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战略发展目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云南省测绘条例》对基础测绘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为总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大力提升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能力为目的,加快建立和维护统一的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断创新产品形式,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实现基础测绘全面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立足定位、深化改革。准确把握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的根本定位,强化思想观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变革,构建与新定位和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体系和业务流程,积极推动相关管理职能向州(市)县(市)下放和转移,同步推进基础测绘队伍转型升级,支撑自然资源管理。

  夯实基础、稳步前行。根据《云南省测绘条例》要求,紧贴实际需求,做好基准站网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更新,遥感影像统筹获取等工作,夯实发展根基。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新型基础测绘建设。

  突出重点、优化布局。以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为重点,在基础测绘资源建设布局、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做好全省统筹协调,强化全省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加强州(市)县(市)力量布局和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获取,以及实景三维云南等任务部署落实。

  强化共享、注重创新。强化基础测绘数据与专业数据的共享

  联动,转变组织生产模式,切实解决重复测绘等问题。注重创新,加强与高新技术融合,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快推动技术方法、组织方式、管理方式等向新型基础测绘转型。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1:1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全面更新。适应新体制下的基础测绘生产服务和技术体系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协调发展的机制基本建成。基础测绘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完成全省三等水准网更新完善,统一构建全省重力基准“一张网”。建立覆盖全省域的高精度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实现平地精度3厘米,山区精度5-8厘米。建成云南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搭建起北斗地基增强云服务平台,全面提供三维、实时、稳定、高精度定位服务。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完成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重点要素更新、重点区域约10万平方千米全要素更新。基本完成各州(市)县(市)重点区域高精度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和更新。完成全省激光雷达点云处理及DEM生产,实现全省优于5米网格DEM全覆盖,现势性达5年之内。完成全省地形级实景三维模型建设,建成全省城市地下空间设施数据库。全面建立省级遥感影像统筹机制。

  ——基础测绘信息化生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实现矢量库、影像库、三维库的统一管理,作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测绘地理信息节点,面向全省部门提供快速、稳定、丰富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建立起省级时空大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体系。

  ——新型基础测绘建设。完成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形成可操作、可推广的新型基础测绘业务体系,推进全省基础测绘数据库改造和转型升级。

  ——基础测绘管理改革和能力建设。“省市县”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依托现有的测绘机构和队伍,重构基础测绘机构支撑体系,实现向自然资源管理支撑转型。州(市)县(市)基础测绘力量进一步充实。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和维持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

  1.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全省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成果,重点开展全省三等水准网、重力基准建设和全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做好全省重点测量标志的巡检维护。主要任务有:(1)以云南省精密高程控制网为框架,更新完善全省三等水准网,开展三等水准点选埋、三等水准路线观测及数据处理工作。(2)整合云南省内的重力测量成果,开展重力基准点、基本点以及重力一等点重力观测及数据处理,统一构建全省重力基准“一张网”。(3)综合利用全省最新重力测量、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和水准等观测成果,开展高程异常控制点三等水准联测,建立覆盖云南省全域的高精度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实现平地精度3厘米,山区精度5-8厘米。(4)开展全省测量标志的普查和维护,建立测量标志数据库,开发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

  专栏1

  项目名称:云南省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内容:(1)全省三等水准网更新;(2)省级重力基准建设;(3)全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4)全省测量标志巡检维护。

  建设周期:2021-2025

  2.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框架建设

  适应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对高精度空间位置信息的强烈需求,全面提升全省导航定位服务的自主可控能力和精准化程度。主要任务有:(1)开展全省基准站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加快布局推进基于“北斗三号”卫星信号的省域基准站网建设和升级改造,提高基准站在线率,建成云南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2)基于深空对地观测、云计算、大数据处理技术手段,开展数据中心软硬件升级改造,建立异地备份机制,构建多基准站点、多数据中心分布的北斗地基增强云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三维、实时、高精度的定位服务,探索跨行业位置资源共享服务模式。

  专栏2

  项目名称:云南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框架建设

  建设内容:维护云南省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巡查55%以上的基准站,开通238条传输专线,推进基准站向基于北斗三号全球导航定位系统的升级改造。

  建设周期:2021-2025

  3.测绘基准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

  应“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走廊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在我省落地实施和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对测绘基准服务的需求,逐步提升我省测绘基准成果管理和服务能力。主要任务有:(1)规范省内独立坐标系,取缔非法独立坐标系,实现各级、各类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的日常化、实时化服务,推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在全省的全面应用。(2)建立省级基准站网、省级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区域重力场模型等测绘基准成果由省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主管部门发布、废止的制度。(3)推进包括水准测量成果、重力框架成果、似大地水准面模型等的测绘基准成果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测绘基准成果规范化管理。

  专栏3

  项目名称:云南省测绘基准成果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内容: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推广和应用。

  建设周期:2021-2025

  (二)做全做细全省基础测绘

  1.推进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结合“建成生态文明排头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乡村振兴战略和兴边富民、巩固边防等的需要,以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和边境管控需求为重点,完成对各州(市)县(市)重点区域、边疆地区高精度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和更新,实现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的更新。主要任务有:(1)建立省-州(市)-县(市)联动工作机制和数据共享分发机制,协调推进覆盖县级及以上城市总规控制区1:2000基础地理信息建设,以及覆盖各州(市)县(市)城市建成区和规划详规控制区的1:500基础地理信息建设。(2)开展需求调研,按照需求制定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技术标准,明确更新内容和要求。(3)根据要素的重要程度、变化频繁程度和使用需求确定年度更新的要素类型,开展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重点要素的年度更新,到2025年实现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全要素更新。

  专栏4

  项目名称:州(市)县(市)重点区域高精度地理信息资源获取

  建设内容:推进州(市)县(市)重点区域1:5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含数字线划地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等)覆盖和更新。

  建设周期:2021-2025

  专栏5

  项目名称: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更新

  建设内容:(1)制定更新技术标准;(2)开展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重点要素的年度更新;(3)完成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全要素更新.

  建设周期:2021-2025

  2.推动内陆水体和地下空间测绘发展

  根据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水下地形和水体沿岸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按照成果数据“统一编码、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的要求,实现水下地形与陆地测绘成果的衔接。主要任务有:(1)开展滇池、洱海、抚仙湖、星云湖、阳宗海、程海、泸沽湖、异龙湖和杞麓湖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水下地形测绘。(2)基于水下地形测绘成果及水体沿岸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制作重点区域三维水下地形模型,分析水体特征信息,制作专题图件。(3)推进地上地下测绘基准的统一融合。逐步摸清全省城市地下空间设施情况,梳理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建筑物、地下交通设施的空间关系,推进省级地下管线及地下空间设施信息数据库建设。

  3.统筹航天航空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

  面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履行,统筹获取航天航空遥感数据。主要任务有:(1)获取全省范围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省内重点区域0.2米分辨率航空遥感数据,均实现年度覆盖。(2)获取省内生态保护、资源监测等重点区域高光谱、合成孔径雷达等遥感数据,实现年度覆盖。(3)获取16个重点城市倾斜摄影遥感数据。

  专栏6

  项目名称:云南省遥感数据获取能力建设

  建设内容:(1)全省范围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获取:每年完成1次全省39.4万平方千米遥感影像获取。(2)全省范围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每年完成1次全省39.4万平方千米正射影像图制作。(3)全省重点区域0.2米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及处理:每年完成一次重点区域约4000平方千米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及正射影像生产,共计20000平方千米。

  建设周期:2021-2025

  构建贯通部、省、市、县(乡)的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着力建设集数据管理、产品生产、主业应用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完成产品共享分发、服务发布管理、州(市)县(市)级卫星遥感综合应用等系统研发,同步推进州(市)县(市)级节点建设,市级节点部署率达到100%,县级节点部署率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卫星应用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兼顾其它行业的卫星遥感应用能力。

  通过强化部门协调和严格数据汇交,促进遥感影像数据统筹获取、统一处理、统一管理、成果共享,创新“遥感影像数据即时服务模式”,完善面向自然资源等部门和行业单位的遥感应用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实现遥感影像数据的产品服务标准化、网络服务便捷化、技术服务精准化和综合服务平台化。

  专栏7

  项目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基础支撑环境建设、产品体系构建及应用平台建设。

  建设周期:2021-2023

  (三)开展实景三维云南建设

  整合现有基础测绘成果,根据国家实景三维建设相关要求,重点推进实景三维云南地形级与城市级建设与应用,构建全省多源、多尺度实景三维数据资源体系。主要任务有:(1)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省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等业务对三维数据的需求,研究建立面向全省的实景三维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实景三维建设有序开展。(2)分阶段建设全省地形级实景三维模型,获取并处理完成省域全境激光雷达数据,实现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更新。(3)建设省级中心区实景三维模型和州(市)级主城建成区及其他区县建成区实景三维模型。(4)开展云南省实景三维影像数据库建设,搭建实景三维云南应用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叠加各类自然资源数据,有力支撑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形成。

  专栏8

  项目名称:实景三维云南建设

  建设内容:(1)研究建立面向全省的实景三维建设标准规范体系;(2)建设全省39.4万平方千米地形级实景三维模型,获取并处理完成省域全境激光LiDAR数据,完成优于5米网格DEM全省覆盖与更新优化;(3)建设省级中心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全域3243平方千米0.2米精度实景三维模型,州(市)级主城建成区及其他区县建成区约2932平方千米0.05米精度实景三维模型;(4)建设云南省实景三维影像数据库,搭建实景三维云南应用服务平台。

  建设周期:2021-2025

  (四)开展新型基础测绘建设

  1.新型基础测绘试点

  开展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建设,并争取作为国家级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试点。试点重点围绕实景三维云南建设,以基础测绘产品模式的创新带动技术体系、组织结构和政策标准的全面重构。主要任务有:(1)根据国家对地理实体时空数据库体系构架和技术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形成省级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在地理实体时空数据库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需求,生产地形级、城市级、部件级实景三维标准产品,提供更现势、更精细、更立体、更直观的地理信息服务。推进实景三维标准产品与公共专题数据、互联网抓取数据、物联网感知数据的深度融合,搭建时空大数据平台,优化数据服务和知识服务。(2)探索重构基础测绘队伍组织模式,根据地理实体数据分类、分级、采集、建库、产品组装等内容和环节的不同要求,以测绘队伍为骨干,探索推动传统基础测绘生产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3)强化制度和标准支撑。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基于比例尺的基础测绘分级管理模式,探索构建省州(市)县(市)各级基础测绘在更新范围规划、更新任务计划、增量更新提交、数据库更新维护等方面的协同和联动工作机制。在前期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试点成果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标准化相关要求和体系框架,最终探索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一整套生产技术方案、工作机制和成果标准。

  专栏9

  项目名称: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建设

  建设内容:(1)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智能化全息测绘数据采集、处理及地理实体数据库建设应用与维护(面积29.74平方千米);(2)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的应用推广。

  建设周期:2021-2025

  2.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升级改造

  开展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升级改造与常态化更新维护,统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结构、类型和表现形式,融合集成多尺度多精度的地理要素,推动按照尺度分级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转变,完善和提升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专栏10

  项目名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改造与常态化维护

  建设内容:省级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库升级改造、入库及常态化更新维护

  建设周期:2021-2025

  (五)提升基础测绘生产能力

  1.开展地理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

  在云南省时空信息云平台基础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地理信息大数据管理规范,建设云南省地理信息大数据平台。利用现有的基础地理信息、地理国情监测等成果,构建全省统一、权威、完善的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资源,为“数字云南”保驾护航。充分利用基础测绘数据、技术、队伍,强化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等工作支撑。主要任务有:(1)地理信息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在省级时空信息云平台基础上,统筹推进州(市)级节点建设,构建涉密网和政务网的分布式大数据存储和计算环境。建设地理信息数据生产、管理和分析框架。(2)开展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接收国家最新的1:25万、1:5万、省级1:1万基础本比例尺DLG数据,完成全省范围1:25万、1:5万、1:1万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每年度对框架数据中核心要素进行更新维护。(3)支撑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在框架数据生产基础上,整合、规范、扩展现有的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实景三维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构建地上地下、水上水下一体的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形成支撑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的地理空间底板。基于时空信息数据库数据,制作全省1:25万、1:5万、1:1万等各类专题电子地图,实现州(市)县(市)建成区1:500-1:2000电子地图年度更新。(4)建立数据汇集与获取机制。将国土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测绘等工作成果,作为数据更新的重要数据源。建立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机制,一次性获取或定期批量更新统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汇集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地理信息数据实体进行融合集成,提供公共服务。(5)强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面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监管决策、政务服务应用需求,扩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专项服务功能,提升应用服务能力。面向政府管理决策、公众服务应用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和功能。推动自然资源公共服务事项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聚。

  2.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有:(1)开展测绘成果档案数字化扫描、整理、入库。(2)升级测绘成果档案管理系统,整合现有分发服务系统和虚拟库房管理系统,建立涉密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提升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分发和服务保障能力。(3)完善省、州(市)级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建设,定期编制更新。完善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共享和目录公布。(4)提升应急测绘数据处理能力,加强数据快速处理、制图、存储和服务等系统建设。

  专栏11

  项目名称:时空信息数据库及测绘成果管理服务

  建设内容:(1)完成全省范围1:25万、1:5万、1:1万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2)按年度更新框架数据中的核心要素,维护数据库;(3)整合、规范、扩展现有的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实景三维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构建地上地下一体、水上水下一体的地理信息数据体系;(4)扩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专项服务功能,提升应用服务能力;(5)开展测绘成果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整理入库。

  建设周期:2021-2025

  3.基础测绘成果检查及信息化质检体系构建

  继续加强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队伍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实施重大项目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做好各类测绘地理信息生产过程质量监督和最终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抽查和行业测绘成果的质量巡检,推动实施过程质量监理制度。发挥测绘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优势,建立大质检理念,围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修复等工作,发挥标准统筹和质量管控作用。

  专栏12

  项目名称:基础测绘成果检查及信息化质检体系构建

  建设内容:(1)完成“十四五”期间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的省级过程质量检查;(2)完成“十四五”期间基础测绘建设项目成果的质量验收;(3)开展信息化质检体系建设;(4)开展基础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技术研究和成果质量检验技术培训和宣传。

  建设周期:2021-2025

  (六)强化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能力建设

  1.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更新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任务有:(1)优化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公众版、政务版、涉密版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维管理,健全安全防护体系。持续强化天地图平台作用,推动自然资源公共服务向平台汇聚。(2)推动各州(市)县(市)充分利用基础测绘等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在线服务数据集的加工、整合、更新,并及时向上级节点汇聚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加快实现全省各级节点充分共享、上下联动、集约整合的一体化建设模式。

  专栏13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及运行维护

  建设内容:完善公众版、政务版、涉密版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开展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据融合更新及平台运维管理。

  建设周期:2021-2025

  优化测绘产品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地图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快速供图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多级多尺度基础地图数据库,实现全省任意范围、任意尺度应急快速供图。编制系列政务保障地图产品,全方位提高公益性地图服务能力。制作全省公开版地图、更新制作行政区划地图、编制云南省自然资源地图集和辐射南亚东南亚地图集,实施“一乡一图”工程,编制全省乡镇标准地图。整合基础测绘成果,构建全省实景三维数据资源体系,衍生和形成普惠民生的三维可视化产品。整合利用九大高原湖泊测绘数据,完成三维模型构建;整合城市区域地下空间数据完成三维建模。基于新型数据库,围绕保障与支持自然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方面需求,按需提供定制化产品。

  专栏14

  项目名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系列地图编制与更新

  建设内容:(1)制作全省公开版地图17幅,更新制作行政区划地图870幅;(2)编制云南省自然资源地图集、辐射南亚东南亚专题图;(3)实施“一乡一图”工程,编制全省1410个乡镇标准地图。

  建设周期:2021-2025

  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应急测绘信息资源建设。加强对突发事件高发易发区应急专题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基础地理信息与应急专题信息的深度融合。建立遥感影像应急保障机制,开展应急保障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推进无地面控制航空摄影、机载合成孔径雷达、应急监测移动平台系统的应用。完善全省应急救灾指挥信息系统的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功能。加强应急能力的“战时”适应性,提高应急设备的“平时”利用率,将应急演练与项目建设紧密结合。

  专栏15

  项目名称:全省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建设以彩虹-4无人机系统为核心的“空天地”立体式快速获取,全自动、网络化、集群化应急数据快速处理和“一站式”成果共享服务能力的应急测绘保障体系。

  建设周期:2021-2025

  2.提高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能力

  强化服务支撑。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测绘坐标系统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业务的刚性约束,确保相关业务基于统一的国土空间定义和描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图作为描述地理空间语言的特性和优势,推进国土空间的权威性地图语言表达系统应用。强化基础测绘质量控制体系、技术标准和高精度地理信息数据在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等业务中的应用,确保权属界线和空间管控界线管理的科学、权威。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与各业务平台、系统的耦合链接,筑牢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空间基底。

  加快向基于地理实体的测绘模式转变,在要素类别、语义描述、标准规范等方面与国土调查、地质、林业等进行充分衔接,实现地理实体的协同更新以及与自然资源相关数据的融合关联应用。推广“测绘+督察”服务范式,实现相关业务深度融合。

  强化技术支撑。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充分发挥基础测绘作为自然资源领域唯一专注于数据获取、处理、分发,并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组织、技术和制度体系的优势,围绕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对现有基础测绘队伍进行结构调整和能力提升,统筹构建包括自然资源空间定位、调查监测、大数据管理应用、标准与质量管控等功能的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支撑业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在承担基础测绘任务的同时,为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全方位支撑。

  (七)推进基础测绘管理和改革

  1.强化省级基础测绘管理

  主要任务有:(1)强化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监管。加强地图产品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强化地图审核及对外提供成果的技术审核,建设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的省级节点。(2)强化互联网环境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持续进行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研究建设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提供审批系统平台,举办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培训班,切实加强对测绘成果使用和管理单位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3)开展省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专项检查。

  专栏16

  项目名称:地图审核及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

  建设内容:(1)地图审核及对外提供成果的技术审核;(2)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的省级节点建设;(3)省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专项检查。

  建设周期:2021-2025

  2.健全省州(市)县(市)协同的体制机制

  明确省州(市)县(市)三级管理的基础测绘分工。省级在负责做好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及更新的同时,面向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需求,统筹省州(市)县(市)力量,加强1:5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开展州(市)县(市)两级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将基础测绘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动州(市)县(市)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实现上下贯通的联动机制,推动州(市)县(市)基础测绘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州(市)县(市)基础测绘能力薄弱地区开展技术支持,提高为州(市)县(市)基础测绘发展的服务能力。推动州(市)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基础测绘队伍建设,服务本级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

  针对基础测绘重大任务,因地制宜适时开展重大项目的申请立项和组织实施。争取国家增加对省内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属于省与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的项目,推动建立省、州(市)、县(市)多方参与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属于省以下财政事权的项目,切实落实各级部门支出责任,合理安排预算,同时探索建立基础测绘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州(市)县(市)级基础测绘建设和运营。加强基础测绘项目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技术创新

  加强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核心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大测绘科技项目和工程。按照国家“安可替代”要求和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实施需要,推进基础测绘软硬件的更新、配置。建立地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标准保障工程,开展地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同

  开展数据联动更新系统和更新工作机制建设。强化部门、行业间信息共享,提升数据应用开放程度。强化对全社会基准站等基础设施统筹应用。充分发挥基础航空摄影计划管理作用,融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主责主业,实现影像统筹。强化对需求分析的统筹,建立常态化的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度。构建军地需求对接、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标准通用相关机制和制度,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基础测绘体系和能力。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做好规划细化。督促各州(市)以本规划为指导,做好本地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强化规划年度约束力度,做好规划实施中的监测评估。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基础测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新型基础测绘:是基础测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需求、新挑战,对建设内容、产品形式、服务模式、管理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与时俱进的变革和发展。

  测绘基准:为开展测绘工作所确定和建立的各类起算点、起算面及其相应参数。中国已建立的测绘基准有大地坐标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

  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是对似大地水准面进行描述的物理模型。似大地水准面是指从地面点沿正常重力线量取正常高所得端点构成的封闭曲面。

  “两支撑、一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行业需求,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自身能力和水平。

  DLG:数字线划图,指地形图上现有核心要素信息的矢量格式数据集。内容包括行政界线、地名、水系及水利设施工程、交通网和地图数学基础(高斯坐标系和地理坐标系)等。

  DEM:数字高程模型,以高程表达地面起伏形态的数字集合,即在高斯投影平面上规格网点平面坐标(X,Y)和其高程坐标(Z)的数据集,是我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