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文章来源: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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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督察报告指出:烧烤油烟治理监管不严格,科学精准指导治污不力,蒙自市文萃路、明珠路、观澜路、平湖路分布的烧烤油烟点数量较多且相对集中。”现已完成整改,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联系电话:0873-4857270 

        邮寄地址: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