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石屏阿艳米线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2532525MA6QF7A301
住所(住址):石屏县异龙镇大鲜生集贸市场114、115商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532525************
联系电话: *********** 其他联系方式:
执法人员: 张安荣 执法证号:25100730053
执法人员: 李明亮 执法证号:25100730071
你米线店使用的餐具(自消毒筷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你米线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现责令你米线店立即予以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改正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附录B 餐用具清洗消毒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提交餐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