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
督转〔2018〕91号
转办单位:石屏县党委、县人民政府
转办内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1件
交办人: 刘梅 |
接收人(签字):
|
交办单位: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
接收单位(印章)
2018年7月 日 |
联 系 人:牛依然 县市联系人:
联系电话:18213105245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cauhgtyb@163.com 电子邮箱:
欢迎加入QQ群号:624295940
督转〔2018〕91号转办问题清单
(2018年7月5日8:00 -7月5日20:00受理)
转办数据(第三十一批20180705)
序号 |
举报地点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重点关注 |
审核备注 |
1 |
石屏县 |
D530000201807050051 |
石屏县异龙镇城东社区,新东风小学旁边的空地上到处是垃圾、煤渣及过期食品,臭味大,污染环境,并影响行人通行及日常生活。 |
大气,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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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你县接收到转办单后,请及时进行梳理,若有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重复举报的案件,请将2016年的举报办理情况报告扫描后与本次签收回执单当日一并传至我办电子邮箱;
二、及时在你县主流媒体公开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悉转办单后,请你县边督边改工作联络人在转办单上签字、填写联系方式并加盖政府印章,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省政府网站
州政府网站
县市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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