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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张表”的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张表”的问题整改第一项:“石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上游管网内有大量高浓度工业污泥存于管道内(屏阳路至马宝龙段2米管内),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造成污水处理厂运行异常。”已整改完成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 0873—4857297,邮寄地址: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石屏县焕文路23号)

 

  附件: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张表”的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