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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张宏副主任一行到石屏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

来源:石屏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1-07-23 浏览次数:

  7月21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岳玉宗以及州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在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刚等人陪同下到石屏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石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越松、副主任贺伟林、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志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到异龙湖南岸杨梅休耕实施地查看了休耕杨梅地的情况。在现场,杨志检察长向调研组汇报了杨梅休耕对保护治理异龙湖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该院针对异龙湖保护治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 

  接着,调研组一行来到石屏县豆制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查看污水处理情况。调研组在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普明亮及园区污水处理承包方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污水处理厂房、设备运行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交谈,详细了解了污水处理流程、厂房设备改扩建、厂区运行和管理等情况。 

  现场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石屏县检察院举行座谈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伟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越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唐虎、部分石屏籍州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及县委政法委、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杨志检察长向调研组汇报了石屏检察院2018年7月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打算。在听取汇报后,参会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州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就公益诉讼如何服务大局、在各自领域如何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等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越松:“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拓展线索来源,扩大办案规模。立足石屏发展实际,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唐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形成检察和审判“合力”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局面,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要提高法律意识,充分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州人大代表童冬梅:“检察机关要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通过公益诉讼手段,在守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校园安全保障、网络数字权益、引导建立和谐家庭关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调研组成员对石屏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询问、点评,一致认为该院主动履行职责,积极争取支持,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指出公益诉讼工作中还存在监督手段刚性不足、社会知晓率不高、线索来源渠道不宽等问题。最后,张宏副主任对下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聚焦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宣传的深度、广度上下功夫,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益诉讼,更要让有关领导干部入心入脑,了解和支持公益诉讼,扩大案件线索来源。三是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办案力度,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将案件办理和推动治理效果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进一步树立工作信心,主动担当作为。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增强干警责任心,克服畏难情绪,对公益诉讼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杨志检察长表示,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抓好调研组及各位领导、代表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落实,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固强补弱,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质效,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石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