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等14代表: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异龙湖水源地哨冲段人居环境完善提升》的第14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和部署,石屏县认真践行“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理念,从村庄规划、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 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了以“五小三公一体系”(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庭院、小广场,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共道路,完善垃圾污水收治体系)为内容的村容村貌建设石屏样本,全县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这是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同时,我县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不断加强完善。
你们提出的关于立项异龙湖补水源头的水瓜冲、哨冲河流村庄集镇区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治理和增加垃圾收运人员编制,将人员、垃圾收运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合理性。通过实施村庄河道治理、垃圾收运,增加垃圾收运人员编制等不但进一步改善哨冲水环境,也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近年来,我县在哨冲镇个别村庄也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如水瓜冲村、慕善村等,并安装了多台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用处于农村生活污水,但由于我县财政资金较为紧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点多面广,处处亟待建设资金,县级资金筹措难度大,一时无法预算安排所需资金。所以就你们提出的增加垃圾收运人员编制,将人员、垃圾收运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当前较为困难,但是,我们将积极向中央和省、州争取项目和资金,多渠道加大投入,不断推进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你们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冬鸣 4857589)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