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伟云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郑营村委会张本寨村拆零拆违后续建设的建议》(社会事业类)第106号,已作为代表建议转交我局办理。根据建议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及时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级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协调对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县认真践行“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理念,从村庄规划、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 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但同时我县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不断加强完善。
今年我县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部署,同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特别是异龙湖流域大清理大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在要求的认识,一手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美丽乡村”创建基础性工作,突出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把“治村、治田、治人”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两污”治理、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和有效执行长效管护机制,高质量开展“美丽乡村”创建,不断提升“乡村颜值”和百姓“幸福指数”。
你提出的“郑营村委会张本寨村拆零拆违后续建设”的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合理性,是我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加强的方面,但由于我县财政资金较为紧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点多面广,处处亟待建设,县级资金筹措难度大,一时无法专项安排郑营村委会张本寨村拆零拆违后续建设所需项目资金,先将您的建议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库,待有资金时优先考虑实施,因此你的建议我局作为B类办理,望你谅解。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涛 1388xxxxx34)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