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倩代表:
你在石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朝阳村委会朝阳、他扎背、旧寨、新城村小组新建停车场的建议》(社会事业类)第110号,已作为代表建议转交我局办理。根据建议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及时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级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协调对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和部署,石屏县认真践行“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理念,从村庄规划、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 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在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了以“五小三公一体系”(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庭院、小广场,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共道路,完善垃圾污水收治体系)为内容的村容村貌建设石屏样本,全县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但同时,我县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你提出的关于“朝阳村委会朝阳、他扎背、旧寨、新城村小组新建停车场”的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合理性。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事,是我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需要着重加强的方面。但由于我县财政资金较为紧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点多面广,处处亟待建设资金,县级资金筹措难度大,一时无法预算安排所需资金。因此您的建议我们作为B类办理。
今后,我们将在项目资金的计划和安排上,优先考虑朝阳村委会停车场建设的问题,县农科局(县农村人居办)将继续与各乡镇、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创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乡村。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