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舟代表:
你好!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城乡山区农业生产用水困难问题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阅,该片区2017年自然资源部门实施过土地整治项目,并且按照要求已经上图入库。根据《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指导意见》(红农联发〔2021〕40号)文件,以“上图入库”为标准。拟建设的项目区域和面积,必须达到上图入库要求。严禁与已上图入库项目和在建项目重叠。所以访片区不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重新立项建设的条件,但可先纳入提质改造项目库,待以后做提质改造项目时在考虑,因此你的提案我局作为B类办理,望你谅解。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涛 1388xxxxx34)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