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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石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

卫星舟代表:

  你好!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城乡山区农业生产用水困难问题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阅,该片区2017年自然资源部门实施过土地整治项目,并且按照要求已经上图入库。根据《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指导意见》(红农联发〔2021〕40号)文件,以“上图入库”为标准。拟建设的项目区域和面积,必须达到上图入库要求。严禁与已上图入库项目和在建项目重叠。所以访片区不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重新立项建设的条件,但可先纳入提质改造项目库,待以后做提质改造项目时在考虑,因此你的提案我局作为B类办理,望你谅解。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涛 1388xxxxx34)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