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石屏县文旅局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

冯旭、叶艳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石屏古城内民房民居保护和管理建议》第6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石屏古城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区内保留着数量众多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古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资金支持,开展保护修缮工作,利用修缮完毕的国有文物建筑进行泛博物馆群建设,以县博物馆为中心,完成袁嘉谷纪念馆、云台门古建展厅、古城图书馆、李怀秀李怀福非遗传习馆、石屏铁路博物馆等陈列布展工作,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植入新业态,塑造古城新形象,对古城民房民居保护利用进行示范引领。

  二、我局收到提案建议后,一是开展了古城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向群众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等知识,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增强保护责任意识。二是加快推进石屏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建设,通过消防管网和智慧消防工程建设实施,不断改善古城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条件。三是积极争取石屏典籍博物馆、石屏服饰.艺术博物馆等规划项目。四是于6月11日,举办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石屏名城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小小文物消防安全宣传员视频展播”,举办了以“文物保护:时代共进 人民共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口罩等方式,向古城居民和过往群众宣传《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发出了《保护石屏古城倡议书》,号召大家携起手来,秉承和弘扬“坚韧不拔,善作善成”的石屏精神,当好石屏古城的守护者、建设者、传承者,共同描绘美丽古城新篇章;6月27日在古城尊经阁举办“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员为文管理所、博物馆、古保中心、图书馆、石屏一中、异龙镇等重点消防责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暨消防实战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石屏古城各单位及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三、古城内的民房民居有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等,涉及的管理部门多,产权人关系复杂,群众保护意识不高,管理难度大。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古城保护工作不断推进,对出租房的管理不断加强,外来低收入务工租住情况逐年减少。2021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颁布实施,为古城保护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保护办法》第五条规定:石屏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石屏名城的申报、历史建筑、名城风貌的监督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石屏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石屏名城的文物保护、文化旅游等工作。石屏县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异龙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石屏名城的保护工作。今后,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古城内民房民居保护管理工作,让古城焕发新的活力。

  衷心感谢你们对古城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出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杨昆              联系电话:3064580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