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志荣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罗色庙的修缮、保护》的第12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罗色庙壁画为2019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土木结构建筑,壁画绘于正殿墙壁上,文革期间被村民用石灰覆盖,尚待修复。壁画是研究明清时期异龙湖地区少数民族政治、经济状况以及民族服饰、礼制、武器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较高。
二、因壁画大部分被石灰覆盖,修复技术难度大,加之壁画在我县文物类别中的稀缺性和独特性,我局非常重视其修缮和保护工作,去年至今先后邀请北京国文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海古建等壁画和古建保护方面的专家学者到实地进行考查调研,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直到目前为止,专家意见还不尽一致,对壁画进行修复的技术和时机尚不成熟。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国内、省、州壁画和古建保护修缮方面的专家学者的联系,多方听取专家学者意见,一旦壁画的修缮和保护有稳妥、可行的办法,我局即进行立项申报。
三、石屏县历史悠久,文化资源存量丰富,保护工作任务艰巨。为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县人民政府按照文物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与各乡镇签订《文物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日常安全管理维护的直接责任在使用人和所有人。罗色庙壁画为我县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可建议异龙镇整合其它乡村振兴方面的项目资金,加强对罗色庙抢救修缮,对开裂的墙体、漏雨的屋瓦面进行抢救修缮,硬化上山道路等。
四、保护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议豆地湾村委会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文物建筑的使用人(所有人)应积极做好文物建筑的日常保护和安全工作。作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我局仍将继续努力,做好罗色庙壁画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出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杨昆 联系电话:3064580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