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寿清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给予白浪村健身器材的建议》(第7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全民健身路径159套。分布于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购置经费是州教育体育局从全州体彩公益金中统筹列支,并由州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县情况统一分配。近两年来,州教体局每年分配到石屏县的健身路径仅2-3套,完全满足不了石屏县全民健身需求。
二、文件依据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建设“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库的通知(云体发〔2021〕13号)。
三、具体措施
一是教体局实地查看了健身路径安装场地,对健身路径安装场地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按程序申报项目,并把该项目列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库;
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该项目。积极向上级说明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对该项目统筹分配时给予倾斜;
四是按项目申报程序,项目下达到州的时间在2021年12月底,到县的时间在2022年1月左右。经多次与州教育体育局报告,到2022年2月左右,将健身路径安排到位。在健身路径未到位之前,请对安装场地按要求实施改造。
彭寿清同志,感谢多年来对全县体育工作的支持理解,诚恳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聂乔亮,1*******893。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