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匠保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南部山区小水窖、坝塘等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的议案》(经济类)第2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建议加大对南部山区小水窖、坝塘等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那刀、扯直、弥勒、尼腊等以小水窖为主的村委会,小水窖、坝塘等基础水利设施远远不够。建议提得有点大,范围有点广,在此我先简要普及下农田建设方面的政策,《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办法规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支持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并明确了资金的支出范围:(一)土地平整;(二)土壤改良;(三)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四)田间机耕道路;(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六)农田输配电;(七)损毁工程和农田建设的其他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方面,目前采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通则中也有相应的要求:比如相对集中连片;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000亩;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一般不低于15年),不得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而且办法中规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我县财政涉农资金全部整合统筹使用。我们今年的第一批涉农整合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475.3万元,已经安排在哨冲镇、大桥乡、宝秀镇、异龙镇等地实施。
但是我们今年正在争取一批中央预算内的资金(发改渠道)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经做了可研报告,总的规划2万亩,其中牛街扯直村委会规划1万亩,涉及扯直村、松子园、箐脚、过甲山、普洱、告宗德等村小组,计划投资1046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光伏泵站一座,500m³高位水池一座,配水管道一条,长1068m,雨水收集池7座,排水沟8条,长8750m,修缮项目区现有水池3座,建设机耕路11条,(其中:修建机耕路5长,新建设项目机耕路6长),总长26893m。只要资金一到位,就会立即实施。虽然这点投资满足不了你建议里说的所有村委会的农民需求,但极大地改善了一部分农民的生产条件。没有覆盖到的地方,望您谅解。同时建议您多渠道争取资金,尽可能地扩大覆盖范围,满足农民的需求。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普伟 4853656)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