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东斌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使用农业机械规范化的管理建议》(社会类)第6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石屏县农业机械现状
随着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和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县的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放宽和力度加大,农民生活水平、农机装备水平也逐年提高。2019年底,全县拥有农机总动力17.1万千瓦特,有大型拖拉机1272台,中型拖拉机132台,小型拖拉机1140台,耕整地机械11217台套,联合收割机23台。全县完成机耕作业面积11153.7公顷,机播面积875.25公顷。2019年共计644台变型拖拉机通过审验。同时县农机部门组织审验员、安全员下到全县各乡镇,对不能上线检测的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拖拉、联合收割机进行人工年度检审,2019年检审拖拉机166台、联合收割机12台;驾驶证审验换证106人。2019年,石屏县被评为全国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
二、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使用农业机械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器具的培训和学习,让更多的农民取得相应的农业机械器具操作驾驶证。使农民更好的规范、操作使用农业机械器具,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农机拥有量的增加和农机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的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确实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今后,县农机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了农机安全管理。农科部门除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及专项整治活动外,还抽调农机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理人员组成指导服务小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宣传政策法规。同时,利用农机培训项目,县农机工作站组织人员到乡镇村委会开展农机培训班,进行农机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机手安全意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为促进农机安全的正规化、规范化管理,引入和规范农机手社会化培训,变形拖拉机第三方检测,逐步建立了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县农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石屏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事故隐患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和《石屏县农机安全监理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管控对象和具体监管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科学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作为农机安全主责部门,我们将在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努力学习提高监管水平,依法依规监管,不断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县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有效防范各类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普宁军 4853656)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