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茂森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设施管理机制的建议》(社会类)第7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农村供排水、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维护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局组织专题调研,认为这些问题是存在的。其主要原因是在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运行轻管护”的现象。今年在全县集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继续推进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中,我局认真谋划,加强创新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部分村庄卫生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各村组建立了《保洁制度》和《村规民约》等,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公共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您所提的建议,对于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2、村庄道路、公房等公用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局通过认真深入村组调查了解,部分村庄前期修好的道路由于缺乏管理,超载货车碾压,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导致村庄道路破损等情况,部分村组公房建设后,卫生存在问题,甚至成为废旧物资、农具堆放点或者成为停放农机具和车辆停放场所,年久失修,无人管理,导致房屋漏雨、倒塌等情况。针对这些情况,我局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云农财〔2020〕3号)有关要求,为强化我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入库,石屏县农科局结合情况,积极组织各乡镇包括哨冲镇哨冲村委会、他克亩村委会在内的33个行政村进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入库。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村内道路建设标准,建设村内干道和巷道,建立健全村庄内部道路管护机制,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让农民群众更多参与建设、管理与养护。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建成集办公、生活、文体、交流、政务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并统筹考虑设施运营经费和运营机制问题。每个行政村总投资不超过550万元,于2021-2025年分批实施完成。
3、农村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器材公用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据调查了解我县农村的少部分娱乐场所和大部分健身器材是县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建设,我局与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接后知悉已经移交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管理,又及时与县教育体育局对接协调处理,县教育体育局回复,农村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计划下一步将按属地原则移交各村组管理。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与石屏县财政局于2019年联合制定了《石屏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意见》,并以文件下发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中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清产核资制度、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等。
根据建议,构建石屏县、乡、村、组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步入规范、科学、长效管理的轨道,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文化广场、垃圾和污水处理、渠道河道、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普宁军 4853656)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