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雷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原乡镇企业管理工作站员工工资纳入县财政全额拨款》第12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屏县各乡镇企业管理工作站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现共有在职人员29人。多年来,一直是财政定补500元,其余经费来源为乡镇自筹。自2014年10月起,机关干部职工实行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和社保缴纳标准压力加大,况且乡镇已经取消乡镇企业管理费等收费,原企业站职工工资问题越来越严重,目前有些乡镇也出现拖欠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问题。
为此,县农科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全县乡镇企业站职工工资问题,从2016年开始,多次与财政、人社部门商量,并积极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反映,2019年4月3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农科局等局领导,专题研究石屏县乡镇企业管理站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工作会议,最终形成会议纪要:县财政从2019年1月起按月拨付原乡镇企业站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按实际单位缴纳金额拨付)。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普宁军 4853656)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