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财政局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刘春雨等1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宝秀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补助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发展之计、民生之举、稳定之策,深入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整治过去“脏乱差”的顽疾,全县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7年以来,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县级财政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2亿元(其中宝秀镇统筹安排0.35亿元)支持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等工作,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2020年截至8月,县财政局结合宝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宝秀镇人居环境整治经费83万元,促进了宝秀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做好人居环境项目融资,确保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投入。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芳 4859754)
石屏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