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号建议《关于完善走支山坝塘水利设施的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水利改革发展将面临难得的“黄金机遇期”,加大小型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按现行分级负责的政策,小坝塘主要由县级负责筹资建设,机构改革中又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划归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来管理和建设。但不论如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我局已将走支山坝塘水利设施建设纳入石屏县“十三五”项目库和《全省小型水库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及《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期间的实施项目进行申报。积极向省、州水利部门对接汇报,争取早日立项建设。并积极探索县级资金短缺等问题,协调发改、农科、烟草、搬迁安置办等,多部门、多头申报,整合资源合力争取项目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福生 0873-4850658
石屏县水务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