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红金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1号建议《关于加固芦子沟河河堤的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坝心镇芦子沟河,是泸江的重要支流,是坝心镇北部重要的行洪通道,2018年汛前,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坝心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卢子沟河进行了全面的清淤除障,使芦子沟河的行洪功能等到极大改善。目前,我们已将芦子沟河已列入《石屏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后期将视上级的项目和资金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同时,经巡查发现,芦子沟河部分河段存在围垦、破坏河堤,向河内丢掷生活垃圾现象,也请村委会加强管理,杜绝河道堵塞,确保河道的行洪功能。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宝忠 0873-4852178
石屏县水务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