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财政局对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杨帅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龙武镇坡头甸村委会4个自然村进行亮化工程的建议》(第3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在目前县级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局积极筹措资金,现已安排拨付龙武镇坡头甸村委会15万元,用于自然村亮化工程的改造提升。希望得到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吴群 4859764)
石屏县财政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