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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9-12-18 浏览次数:

  杨军委员:

  你在政协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龙武镇坡头甸村委会大坝水库至龙武镇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提高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建议》的第9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县积极抢抓国家实施通畅工程建设机遇,全力推动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到2018年底,全县公路里程达到2545.114公里,在拥有的公路里程中,国家高速公路68公里,国道90.912公里,省道120.147公里,县道445.983公里,乡道1210.045公里,村道575.448公里,专用道34.579公里。全县拥有高速公路68公里,二级公路31.51公里,三级公路153.97公里,四级公路1599.03公里,等外路692.604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83.8公里。全县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石红高速、鸡石高速、国道323线、省道212线为骨架,乡村公路为支线,覆盖全县城乡,勾通毗连县市 的公路交通网络。

  根据县发改局《关于报送石屏县振兴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将全县108个道路改造项目、562公里窄路面加宽、600公里乡道实施生命安全防护措施、1个危桥改造项目列入石屏县振兴乡村基础设施项目规划,预计总投资为8.145亿元。规划我县“十四五”综合交通建设项目 119项。规划异龙湖保护治理交通建设项目17个,规划总投资73.74亿元。规划红河州开放发展规划(2019-2025年)石屏交通项目34项,规划总投资503.1亿元。委员提出的关于整治龙武镇坡头甸村委会大坝水库至龙武镇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提高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建议,该道路建设目前没有列入石屏县振兴乡村基础设施项目规划,但没有资金支持,项目实施的可能性较小,请委员给予谅解;水毁修复是属于养护范畴,根据县政府2008年6月17日石政发〔2008〕44号文件《石屏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对全县的农村公路进行管理养,此路段属于龙武镇养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加强向上级相关部门的汇报、请示和对接,努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就极积向上申报,争取资金支持,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感谢你对我县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程明        4858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