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19〕25号
杨庆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银柱塘村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79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土租和新寨2个村因没有水源,目前饮用水窖水。经调查,两个村子解决自来水的问题需建泵站提水,扬程约500米,投资较大,后期提水电费及运行成本较高。下一步,县水务局将派出技术人员进一步调查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列入安全饮水规划项目库,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早实施提水工程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洪祥 139 8736 5515
石屏县水务局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