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红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议石屏县住建局尽快整治龙泉路违法占道经营现象的建议》第115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及龙泉路今年的提升改造使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在龙泉路地段仍存在个别违规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行为,我局在管辖范围大,巡查人员少的情况下,已联合交警部门、市场监管局加强宣传和引导文明经营,对个别不听规劝的经营商户加大了巡逻查处力度,全面提高流动摊点和商户经营者对占道经营违规性的认识,为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对以后的管理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加大城区的巡查力度,严格按法规执行,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带来文明秩序。同时对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促使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赵昆荣 4857804)
2018年8月20日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